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前妻限制与儿子见面,我该咋办?

2013年08月06日 15:0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10-2011年度被评为日照市优秀律师。擅长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的代理、刑事辩护业务。

  【读者咨询】

  日照40岁的马先生与前妻离婚4年了,法院将儿子判给了前妻,并同意自己可以一至两月看望一次儿子,并随时和儿子沟通。现在前妻闭门不让见儿子,给儿子发短信、打电话后,前妻给儿子换手机号。马先生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本案中,马先生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通过对马先生前妻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马先生前妻协助马先生行使探望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因此,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不能对马先生儿子本人或马先生的探望行为进行强制,而是应对拒不履行协助马先生行使探望权的前妻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协助义务。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