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肇事司机拒不执行判决 撞死人挟理赔金人间蒸发

2013年08月06日 15:4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母亲被撞身亡三个月,还沉浸在悲痛中的钟某和家人再一次来到银行,当他们怀揣着忐忑、期待、急切的复杂情绪查看母亲的理赔金是否如期到账时,回应他们的却仍是一串毫无变动的数字。

  2009年2月3日14时许,被告人赵某驾驶小汽车与钟某驾驶的无牌号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坐在摩托车后座的钟某母亲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和钟某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在达成协议后,肇事者赵某给原告家属打电话说,要想获取保险赔偿款必须由死者家属出示死者的死亡证明、实体火化收费发票及死者4个子女的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死者家属为了尽快得到理赔金都一一照做了。此后的两个月,死者家属多次去银行查看,但是钱并未到账。

  死者家属于2009年5月到保险公司查询此事,才发现理赔金不是没有到位,而是早已到位,只不过是到了肇事者的账户上!合计人民币215533.05元。

  可是,当法院拨打肇事者电话时,语音提示“手机已停机”,联系暂住地被告知“查无此人”,追究其肇事车辆也被车主转到江苏省。死者家属这才恍然大悟,肇事者自导自演了一场人间蒸发的闹剧,带着理赔金逃之夭夭了!

  随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向警方通报此案,并与公安联手对赵某展开全国通缉。2010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将被告人赵某抓获归案。2011年1月17日,被告人赵某委托他人向被害人亲属钟某等五人履行了上述法律义务,并另向钟某等五人支付赔偿款人民币8万元。随后,赵某被萝岗区法院判处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4个月。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