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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北京增设法院检察院今日成立

2013年08月06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8月6日电 (记者 杜燕) 北京司法机关承办案件数量近年来持续增长,司法资源设置和布局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经过两年的筹备,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6日正式成立,将于本月21日正式对外办公。

  在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吴在存表示,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北京原有的两个中级法院审判压力越来愈大,司法资源设置和布局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尤其是北京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调整等,对审判布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吴在存介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后,三个中级法院的案件管辖地域范围将进行调整。第一中级法院管辖北京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第二中级法院管辖西城、东城、丰台、房山、大兴五区,第三中级法院管辖朝阳、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六区县。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索宏钢表示,新成立的三中院重点服务于北京CBD、通州国际新城和顺义航空港的建设和发展,将有大量涉外案件及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呈现出专业性强、涉外因素多和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预计年收案量2.5万件左右,审级管辖范围内的6个区县法院的年收案量13万件左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王一俊表示,北京市检察院三个检察分院管辖范围和三个中级法院对应,新成立的第三分院在管辖地区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13项主要职责。

  北京市政法委书记赵凤桐在当天举行的成立大会上强调,市三中院、市检三分院的成立,是优化首都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干警锤炼求真务实的作风、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开好局、起好步,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据悉,2011年6月,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设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报告。经报最高法、最高检同意,2012年7月中央编办批准设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13年8月21日,新成立的两院将正式对外办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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