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8岁女童被教练扔泳池不治身亡 涉事会所仍在营业

2013年08月07日 08:2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8月5日12时16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位医生宣布,牟牟(化名)死亡。

  如果没有这场意外,再过6天,也就是8月11日,牟牟将年满8岁。去年的生日,她获得了一份昂贵的礼物:海派健身会所(下简称会所)卡号为0410002162的“CEO游泳年卡”,这使她能在同学和朋友们的艳羡中,到重庆的顶级游泳会所学习游泳。

  在这张标注有“韵动你的生命”、“重庆贵族精英专属领地”、“时尚生活领导者”等信息的年卡上,有这个一年级小女生的相片,她穿着白色衣服,微笑着,人见人爱。

  7月26日下午,她微笑着跟妈妈一道,换上粉红色圆点泳装,带着这张VIP卡前往会所学习游泳。按照会所的规定,妈妈被拒绝在外,不得进入泳池。

  从此刻开始,就再也没人见到牟牟的微笑——她被教练扔下水,被捞起来时已深度昏迷,此后,这个一直处于脑死亡状态的小女孩在与死神抗争了10天后,告别了这个多彩的世界。

  她的奶奶是独女,她的妈妈是独女,她也是家里的独女。

  爆料目击者接到威胁电话

  去年生日,牟牟的父母为其在会所办理了入会手续,缴纳了3168元(3960元打8折)“会籍费”和2250元“课时费”,两项合计5418元,由重庆海派长安健身有限公司一并收取。

  对于重庆的游泳场馆及教练费用而言,这是非常高的费用。当时,牟牟的监护人和教练签订了《私教课程协议》,按照业界和社会的通常理解,“私教”系一对一的单独教学。

  7月26日17时53分,网友“穿方形裤子的黄色海绵鲍勃”在新浪微博爆料称,一名8岁小女孩,因不愿意学游泳,哭着跪在地上,却被女教练强行拖行数米,丢进池中溺水,任其挣扎至休克数分钟后才拖上岸,救生人员心脏复苏半小时无效。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次日,《重庆晨报》以及多家电视台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此事迅速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新闻。

  该网友姓马,从事网络营销工作,他曾在会所办了张游泳年卡。他感慨,这是一家高端的健身会所,有一对一的私人教练,一直宣称安全设施齐备;同时,因为价格较高,消费者以高端人士为主,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更意外的是,微博爆料后,他便接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说我是在造谣生事,让我删除微博上所有相关的内容”。

  他的车辆轮胎的侧面,也奇怪地出现了不规则的新鲜划口。

  教练将不愿游泳的小女孩扔入水中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与马先生进行了深度访谈,“每回述一次,我心里都禁不住会痛上一阵”。

  “出事前一天,我接到工作人员短信,说因为健身房漏水,近两三天都无法游泳。后来我确认时,工作人员又说修好了,所以那天游泳的人并不多。”马先生深深地叹着气说,事发时,游泳池大概20余人,“中老年人居多,外加几个小孩。”

  他刚下水不久,就看到一个穿着粉红色圆点泳衣的小女孩,跪在泳池岸边的防滑道上,明显不愿下水游泳。一名穿黑色泳衣的年轻女性拉拽着小女孩的手,往前拖行,然后,把孩子扔进了浅水区。

  马先生说,该泳池明确标注了“教学区”,而小女孩被扔下水的区域以及随后扑腾的区域,并不在“教学区”之内。

  “小女孩被扔下水后,仰面在泳池里扑腾。”马先生说,“我当时以为她是黑衣女的孩子,就不好多管闲事,毕竟,我们小时候学游泳也有过被大人扔进水里的经历。”

  马先生说,自己在泳池里注意到,小女孩已经从浅水区挣扎到了靠近中间柱子的区域,这里水深约1.8米。穿黑色游泳衣的女性也下到水里,与小女孩很近。“她就是看着”。

  事发当日,网友“小牛小哞”也表示目睹了小女孩溺水的经过:“几岁的小女孩在健身房的游泳池遭淹了,关键是有4个救生员,她旁边还有她的教练,肚子鼓得像个球。她之前还跟我说:阿姨,我好难受。我还摸了她的肚子,很鼓,我说:去上个厕所,给教练说休息一哈。结果……”

  孩子被捞出水后,救护人员说“不得行了”

  马先生说,等自己在泳池里来回游了两三个来回后,却发现一名男救生员正抱着小女孩面朝下倒水。

  “旁边围了几个工作人员,那名黑衣女性也在一旁,有时打电话,有时走过来走过去,看上去比较慌乱。”马先生说,最开始他还以为孩子只是呛水了,“这个健身房的游泳池安全措施一直做得不错,随时都有几个救生员在岸边巡视,我根本没想到孩子会出意外。”

  由于自己当时身处第3泳道,为进一步看清小女孩的情况,马先生游到了距离最近的第1泳道。“我戴着近视泳镜,距离也很近,看得很清楚。”

  他说,泳池边的救治分三步:

  首先,是工作人员抱着小女孩,脸朝下倒水。

  随后,孩子被平放在岸边的休息椅上施救,整个人已经被泡肿,“肚子肿得很大,像个皮球,双脚已经发青,淤青逐渐向上蔓延。”

  最后,医院的救护人员赶到,将孩子接走。

  马先生说,当时,无论旁人怎么使劲拍她,孩子都已经没了反应。

  “抢救过程中,一个身着粉红色衣服的女子万分焦急地冲了进来,这时我才知道,这是小女孩的妈妈。”马先生说,医护人员赶来后,自己听见有人说“不得行了!”

  牟牟的父母介绍,自从孩子被送到医院,就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几天前,医生曾数次暗示,孩子没有好过来的可能,有一次还曾介绍说,孩子的痰里都有了细菌。

  会所方面为孩子支付了所有的救治费用。

  教练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认为,女童在泳池溺水后死亡,当事女教练最有可能涉嫌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教练采取这种方式迫使她学会游泳,但应该还没有到要她命的意思。教练主观上不希望这个女孩死亡,因此,还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许兰亭说。

  许兰亭认为,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教练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疏忽大意是指应该预见到有危险,但由于疏忽大意,没能预见到。而过于自信是已经意识到有危险,但是认为应该不会真的发生。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没有到故意致人死亡的程度,因此,最有可能被定的罪名,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也认为,该事件中,女教练最可能被认定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他还说,教练所在的健身会所,也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重庆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信息,该局5月29日签发了《关于开展对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明确,此次检查时间是2013年6月15日至2013年7月31日,这意味着,牟牟溺水事件发生于此次专项检查期间。据记者了解,涉事会所未受此事影响,现仍照常营业。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张集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渝北分局尚未对此事立案,是属于意外伤亡还是安全责任事故,将于明天开会讨论,以进一步确认。(记者 田文生 李林)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