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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婚房首付抢银行 受审称回想所作所为不值

2013年08月07日 10:0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的行为给我的家庭和我女朋友的家庭,都带去了严重的伤害,请大家不要嘲笑我,也请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站在法庭上的杨某一脸悔意。

  今天上午,杨某抢劫银行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3分钟被制服

  4月14日17时,杨某来到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银行营业点门口,谎称自己的银行卡落在银行内,请求银行工作人员王某帮助寻找。此时,银行已经停止营业,王某寻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便告知杨某。随后,杨某突然冲入门内,搂住王某的脖子,用刀将其挟持,并声称要银行准备30万元现金。

  在今天的法庭上,检方出示的证据录像显示,当时现场的打斗比较激烈,杨某情绪激动,不时地拿西瓜刀刺向银行工作人员,并大喊“给我准备30万”。

  当时,银行大厅内有大堂经理、业务顾问及执勤保安3人,他们在暂时惊慌后迅速镇定了下来,一人按动报警按钮,一人迅速关闭银行大门,三人随即合力用大厅内的座椅和保安员的警棍,将杨某逼到墙脚,看准时机打落其手中的西瓜刀,并将其制服在地,整个过程才用了不到3分钟。

  曾想过要放弃

  公诉人表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且抢劫金融机构属于抢劫罪的严重情节。考虑到杨某是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因意志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检方建议法院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2年。

  对于检方的指控,法庭上的杨某毫无异议,并当场认罪。

  据了解,杨某于2005年从北京某大学毕业后,因为对工作不满意,频繁跳槽。

  2010年9月,经人介绍,杨某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张某。为了给女方一个好印象,杨某骗女朋友说,自己在一家知名IT公司做部门经理,月薪过万,张某信以为真。

  今年2月,张某和杨某商量,在北京市丰台区大灰厂附近购买一套二手房,准备结婚用。房子首付款31万元,女朋友出了10万元,加上杨某手头的钱勉强凑够14万元,还差17万元。眼看着交首付的日子越来越近,杨某着急了。他去和亲朋好友借钱,但是都没有成功。因为害怕女友离开自己,杨某隐瞒了没钱买房的事实,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竟然想到了抢劫。

  为了实施抢劫,杨某寻找到了一家附近没有监控器的银行营业厅,并准备了麻醉药、电棍、电击器、绝缘手套、蓄电池、橡皮面具等工具。

  在交首付款的当天,杨某下定决心,为了房子首付抢银行。4月14日中午,杨某转了三次公交车,到达案发地。为了不被人认出,他还换上了不常穿的衣服,买了一辆自行车,目的就是“钱到手了好逃跑”。

  在法庭上,杨某称,他下午两点就到达了银行,可一直在外面徘徊,一直到银行下班。其间曾有一瞬间他也想要放弃,但是一想到如果今天没拿到钱,房子可能会被收回,而以前交的定金就白扔了,杨某立刻开始行动。

  “你既然说抢劫银行是为了付房款,那你差多少钱,又要抢多少?”法官问。杨某称:“我是想多要点,怕银行的人跟我讨价还价。”所以,虽然首付缺17万元,但是在抢劫过程中,杨某还是让银行准备30万元。 

  “我还是很想我的女朋友。”杨某告诉记者,抢银行被抓后,女友从没来看过他,也再没与他联系,现在回想自己所做的一切,杨某觉得“不值”。 (记者黄洁 实习生周杰)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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