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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赃车还买要被罚款

2013年08月07日 10:30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6日,记者从东湖公安分局获悉,警方将严厉打击上水路、下水路及周边非法销售、购买被盗自行车、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在上水路、下水路及周边购买二手车辆的,视为购买赃车,将依法收缴购车款,并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对在上水路、下水路及周边销售二手车辆的,视为销售赃车,将依法收缴赃车,给予行政拘留10天并处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刑事处罚。

  不少购买赃车者往往会以“不知是赃车”为由辩解。民警表示,以下四种情形,警方将视为“明知”:一是本人知道是赃物还购买的;二是从非法车辆交易市场购买的;三是无法提供车辆有效证件、合法手续的,或者不能证明车辆来源的;四是购车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王涵仪 记者 张宁江 实习生 许力丹)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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