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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绝前男友求婚 路边被泼硫酸全身严重烧伤

2013年08月07日 10:5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周小姐的头、颈、躯干、四肢均被烧伤,其中面部烧伤最为严重。

  女子拒绝求婚 路边被泼硫酸

  ●全身严重烧伤,现在市二院烧伤科救治,母亲上街为其乞讨医药费

  ●躺在病床上的周小姐认定凶手是其前男友,警方正在办理网上通缉

  昨日下午,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整容科治疗室,周小姐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望着窗外。“这两天还好一些,眼睛有时可以看到东西,前一段时间我一直在黑暗中度过。”她说。

  记者看到,周小姐的头、颈、躯干、四肢均被烧伤,其中面部情况最为严重,几乎已无完整的地方。值班护士介绍,周小姐目前为20%的烧伤面积,二到三度烧伤,双眼烧伤,已达到重度烧伤。

  回想起当时事发的一幕,周小姐不禁出现了惊恐的表情。“7月19日中午12点50分左右,我像往常一样准备返回工厂上班,走到龙岗区某科技园附近的公交站台时,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在叫我。”周小姐闻声回头,还没看清是谁,就被硫酸泼到了脸上。“当时脸上火辣辣地疼,眼睛也睁不开了,急忙跑到旁边一家餐馆让人帮我用水冲洗,附近路人看到后帮我叫来了救护车。”

  

周小姐的母亲哭诉:“女儿这一辈子全毁了。”

  周小姐认定前男友是凶手

  周小姐回忆,当时叫她名字的人的声音和身形和她前男友何某一样,再加上之前其的行为,很有可能是因为自己拒绝求婚而被他泼了硫酸。

  “我和这个男人在高中时候就认识了,因为住的地方比较近,后来慢慢就熟了起来。2010年在湖南老家开始正式交往。”她说,一开始交往时,一切还比较好,不过到了后来,发现他有家庭暴力倾向,再加上性格不合、双方家人反对、对是否要孩子有分歧等多重原因,去年的时候分了手,随后她单身一人来深圳打工。她说:“他脾气暴躁,以前帮别人开车做一阵玩一阵,有些不务正业,我感觉我们没有结果。我提出分手后,就不想再留到这个伤心的地方。”

  为了忘却这一段感情,周小姐提出分手后便更换了电话以及QQ号码,工作地点也很少和朋友提起。在随后的一年中,双方都没有联系。不过在前不久,何某不知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了周小姐。“7月初,对方突然加了我QQ,不过我不想理他,就直接把他拉了黑名单。在7月15日左右他又打了我的手机。”

  周小姐发现是何某打的电话后本想直接挂断,不过对方苦苦哀求,还是听完了电话。“他当时跟我说要我嫁给他,虽然我现在还是单身,但是已经对他没有任何感情,就不想答应。我让他不要再来骚扰我,对方也表示以后不再联系了。”

  周小姐在接完电话以后本以为天下太平,没想到三天后,对方再次联系周小姐。他当时给我发短信说忘不了我,要我嫁给他,我告诉他,说他还没认识到暴力倾向的错误,不管怎样都不能回到以前了。他随后发了信息“你什么意思?”周小姐表示,自己当时在上班,所以就告诉他上班时间就不要说这些没用的东西了,浪费时间。何某就没回复,不过第二天出事了。

  “我知道肯定是他干的,我和他交往了这么久,对他的声音、体型都很熟悉。肯定是他,没错的!他害我生不如死,我恨死他了!”周小姐愤怒地说。

  母亲上街乞讨医药费

  记者正与周小姐聊天时,一位老人来到了病房。她是周小姐的母亲,刚刚在外面乞讨回来。“今天出去就讨到40元钱,医院说不给钱就没办法继续治疗,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了。”她无奈地表示,女儿现在在医院每天都需要近万元,自己家中所有钱都拿出来了,再加上借的也不够。

  周小姐的母亲介绍,自己是湖南人,今年61岁了,家中6口人,一家人靠种田为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我的父母亲都八九十岁了,家中除了老伴、大女儿就没有劳动力。”她表示,自己前几天想外出打工,可是人家都嫌她老,不愿意要她,所以只好有空就出去讨钱。

  “我女儿为了躲他才来了深圳,为什么他就不愿意放过她呢?”周小姐的母亲说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她告诉记者,她也不喜欢何某。“他一直想和我女儿好,我不太赞成,万一女儿嫁过去,以后吃亏我多心疼啊。”

  看着女儿现在的样子,再看看原来的照片,周小姐母亲哭得更厉害了。她介绍,自己的女儿还没有结婚,现在被毁容了,今后如何嫁得出去?“现在我女儿这个样子还会有谁愿意娶她,她这一辈子算是毁了。”

  “我不知道是否是何某做出的这件事,如果是,那就毁了两个人。”周小姐的亲戚表示。

  警方初步认定是何某所为

  龙岗公安分局宝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在接到周小姐报警后,警方立即出动,现初步认定是周小姐前男友何某所为,正在办理网上通缉手续,目前案件仍在侦破中。

  律师认为泼硫酸涉嫌故意伤害罪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认为,如果周小姐的前男友何某因求婚不成,出于报复向周小姐泼硫酸,何某的行为涉嫌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受到刑法的追究。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何某的具体量刑取决于周小姐的法医鉴定结论。

  潘翔律师表示,近年来,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暴力刑事案件屡有发生,例如2011年发生的合肥17岁花季少女拒绝求爱被泼硫酸毁容案件,震惊全国。此类案件多发原因之一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属于冲动型人格障碍,这是一种因微小精神刺激而突然爆发非常强烈而又难以控制的愤怒情绪并伴有冲动行为的人格障碍。因感情纠纷引起的犯罪多为冲动型犯罪,犯罪嫌疑人在情绪激动时容易做出不计后果的突发性暴力犯罪行为。(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深圳大学实习生 王蕊 文/图)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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