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发微博戏称“要炸火车站” 被警方依法拘留

2013年08月07日 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8月7日电 (石才学 农上军)广西一位网民因为“好玩”发微博称要“炸火车站”。另一人为开朋友玩笑,发微博称“有人带炸药上火车”。南宁铁路公安局7日介绍,南宁铁路警方近日连续处置了这两起网民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案件,两人被依法拘留处理。

  8月1日晚,一名叫“hkjcn四系乃”的网民在新浪网发布博文称“打算于8月2号前往南宁火车站引爆炸药”,南宁铁路公安处闻讯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行动,开展侦查,很快找到发布该条信息的何某。

  据了解,何某是一名刚参加完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当他在某微博首页看到一则消息说“北京某男子利用炸弹炸地铁”时,一时觉得好玩,便跟帖称“打算于8月2日到南宁火车站引爆炸药”,散布虚假信息。

  今年6月份某天,钟某在微博上发文称“某国恐怖分子携带大量炸药窜上列车,如发现就地击杀”。南宁铁路警方闻讯后立即开展侦查。

  据南宁铁路公安处民警介绍,原来钟某的一位朋友要从长沙坐火车到南宁,因这个朋友的长相酷似某国人,钟某抱着开玩笑的心理,便在微博上发布了这条虚假信息。后钟某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铁路警方7日表示,由于网络具有匿名性,有些网民觉得在自由而又虚拟的空间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法律管不到,自己也不用负责任。其实,网上言论与现实生活中的言论一样,只要散布足以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都要负法律责任。(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