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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桓仁:四项警务机制强化农村治安管理

2013年08月07日 13:48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以来,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立足农村实际,巩固城乡警务改革成果,推出四项警务机制,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确保了农村社会秩序平安稳定。截至目前,桓仁县公安局收集信息90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1300余起,预防民转刑案件66起,先期受理治安案件1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名,为群众提供服务1800余次。

  桓仁县公安局建立流动警务机制,在已有的30个农村警务室的基础上,为各派出所配备1至2辆喷有“流动警务”字样的巡逻车。通过流动警务车把全县农村警务室、警民联系点以及平常很难触及到的治安“盲点”有机串联起来,使社区民警能够深入田间地头、矿企学校和村民家中开展工作。

  化解矛盾纠纷一直是驻村民警的重要工作内容,桓仁县公安局为此建立了矛盾调解警务机制,在各行政村、各警务室、各派出所以及县公安局建立以“调解点、调解站、调解室和调解中心”为主体的四级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由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实现小矛盾不出村 (屯)、大矛盾不出县。

  同时,桓仁县公安局建立合成警务机制,实行区域联勤联动,充分发挥刑侦中队、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合署办公的整体效能,让刑侦、交警和派出所警力互融对接。他们在全县建立12个农村警务协作区,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将派出所所长和刑侦、交警、巡特警中队中队长纳入指挥体系,确保任何一个乡镇出现突发案 (事)件,都能就地集结、直接处置。

  此外,桓仁县公安局建立防控警务机制,对全县农村治保组织进行规范,由公安协管员和治安中心户长带头,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并在农村居委会、沿街商铺、特色农业养殖区等重点部位,宣传推进成本低、效果好的小技防设施,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的治安防控能力。徐长波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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