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虎门太平派出所原正副所长涉贿案二审
给“老虎机”赌博游戏机、娱乐场所充当保护伞,单位集体决定向辖区企业索要“赞助费”。昨日,东莞虎门太平派出所原所长邓庆球、原副所长彭军涉嫌个人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在东莞市中级法院二审过堂。法庭上,彭军对一审判决认定的受贿金额提出异议,并在庭上指称其中涉及的4万元受贿款实为邓庆球所拿。
副所长开车收取“保护费”
邓庆球和彭军在2012年“三打”专项行动中落马。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至案发前,邓庆球在任虎门太平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负责主持太平派出所全面工作。
东莞市德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公司”)原董事长邓建辉在太平派出所辖区内经营赌博游戏机、发放高利贷等。为得到邓庆球的关照,2011年至2012年期间,邓建辉先后送给邓庆球25万元现金和价值13.3万元港币的手表一块。
东莞市大绅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绅公司”)与德兴公司同属太平派出所辖区。2010年年底,身为太平派出所副所长的彭军向大绅公司索要好处费。大绅公司决定每月给予邓庆球、彭军各5000元。
2011年1月底,彭军与大绅公司总经理黄×平在太平派出所停车场见面,黄×平交给彭军一个礼品袋和两个各装有5000元的信封。
2011年3月至2011年9月期间,彭军开车到大绅公司楼下与黄×平见面,或黄×平直接到太平派出所楼下见面,每次黄×平都会在彭军的汽车内交给彭军1万元,共计7万元。
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2012年2月除外)期间,彭军每个月开车到大绅公司楼下收取黄×平给予的5000元,5次共计2.5万元。
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邓庆球、彭军等人在大绅公司7楼与该公司董事长卢×平、总经理黄×平一起吃饭。饭后,卢某平送给邓庆球一个礼品袋,邓庆球吩咐彭军替其收下。礼品盒内含1万元现金。
两人涉嫌单位受贿逾百万
除了个人受贿,邓庆球还涉嫌单位受贿71.5万元,彭军涉嫌单位受贿33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邓庆球在担任太平派出所的负责人、所长期间,与彭军等人通过开会等方式决定向太平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有关企业、单位索要“赞助费”,用于给派出所内部发放慰问金、补贴等。
今年5月24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邓庆球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彭军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邓建辉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开雯 通讯员/王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