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自改姓 父母上法庭
制图/关越
■ 时报记者 马兰 报道
男孩齐岩生活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自幼懂事听话,可自从父母离婚后,他性格大变。为了惩罚父亲,在母亲的默许下,齐岩改掉了姓氏,制造出一场家庭闹剧。
齐岩今年11岁,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从小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自从他上小学后,父母总因为一些小事而争吵不止,齐岩也厌烦了这样的环境。
2013年年初,父亲齐先生与母亲李女士协议离婚,并很快组建新家庭。虽然齐岩还小,但这一切他都记在心里,对父亲产生了仇恨。
因为要常年照顾齐岩的生活,李女士一直在家做全职妈妈。丈夫的突然离开,让整个家庭都陷入了灰暗,李女士要重新找工作维持整个家庭。看着母亲整日劳碌,齐岩更加记恨父亲,仇恨的火焰在他幼小的心中燃烧。
从2013年新学期开始,李女士发现齐岩的所有书本上的姓名都改为“李岩”,跟随了她的姓氏,知道孩子的心思,自己也对丈夫的背叛感到失望透顶,于是并未阻止。
齐岩为了彻底与父亲断绝关系,向老师和同学们公布了自己改姓的事情。
不久,齐岩改名的这件事就传到了齐先生的耳朵里,这让身为父亲的齐先生大为恼火,直接找到了李女士理论。可李女士说,这完全是齐岩自己的想法,自己没有鼓动孩子改姓氏,与父亲作对。齐岩也表示是自己要求改的姓氏,完全是个人行为,与母亲无关。
齐先生与李女士之间的矛盾一发而不可收拾,继离婚后再次闹上法庭。
齐先生认为,即使不是李女士要求孩子改姓,不加制止且不通知孩子生父也是她的责任。
李女士向法院提出证据,孩子所有身份证明仍旧是“齐岩”,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孩子改名。
齐先生提出诉讼,要求将孩子改回“齐岩”的姓名,孩子的姓名更改都要通过父亲的同意。
◎ 画外音:
法律明确规定,子女的姓氏应该通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齐岩是无行为能力人,他自作主张改姓氏,在母亲知晓的情况下,没有进行干预或是与其父亲商量,此行为欠妥。齐岩虽然没有更改身份证明的姓名,但已经在周围人际关系中造成影响。父亲要求齐岩改回姓名的诉求合理,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 相关链接: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原、被告离婚后一方改变子女姓名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