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租屋内制毒吸毒还持枪 遇民警检查露陷
民警在例行出租屋检查时,发现屋内有疑似制毒设备,在进一步的检查中,竟然又发现两支手枪!近日,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制毒又藏枪的黄某兴获刑3年3个月。
2012年6月1日晚上20时许,一名瘦瘦男子驾驶着摩托车停在了一中介门口,租下了一套一房一厅的房子。男子租下房子后,并没有像其他租客一样,每天早出晚归按时上下班,而是每天基本上都窝在家中不出门。
2012年9月3日上午10时许,派出所民警来到清城区西门塘某小区进行例行检查。当来到这名男子的屋内时,民警发现他精神非常萎靡不振,哈欠连天,再环顾四周,这时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包白色晶体粉末状物体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办案经验十分丰富的民警顿时怀疑这包白色晶状体与毒品有关。再进入到卧室内,民警赫然发现在卧室桌上凌乱的物品中,竟然摆放着一支手枪!办案民警赶紧一边向上级汇报,一边采取措施将该名男子控制起来。
经过侦查,该男子叫黄某兴(44岁,小学程度文化),几年前染上毒瘾,便开始想自己制造毒品,这样不仅能自吸,还能卖出去。2012年8月,他便伙同“阿华”(另案处理)租住了房屋,并由黄某兴购买了麻花叶等制毒原料及搅拌机等制毒设备,通过加热等方法制造毒品麻古。
经鉴定,公安机关在现场起获的制毒成品麻古中甲基苯丙胺净含量1.4004克。另据黄某兴供述,公安机关在其屋内起获的两支自制仿六四式手枪和三发子弹均是其从一个朋友那得来的。经鉴定,这两支枪支均具备枪支性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兴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