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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龄童独自游泳不慎溺水 法院判泳池一方赔偿

2013年08月08日 12: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8月8日电(韩姝 祁慧蓉)6岁女孩和同伴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某水上世界游泳戏水,不慎溺水,后住院治疗。记者8日从重庆大渡口法院获悉,该水上世界被判赔偿8920元。

  2012年7月,刚满6岁的小女孩儿小熊约上同岁的邻居小蔡来到重庆大渡口区某水上世界游泳。她们没有大人陪护,仍买到了门票顺利进入泳池。在游泳戏水过程中,小熊不慎溺水,被救生员发现救起时,已经呼吸衰竭并出现心脏骤停。

  经医院全力抢救,小熊脱离了生命危险,被诊断为:溺水、呼吸心跳骤停、吸入性肺炎、急性肺水肿、呼吸衰竭、缺氧缺血性脑损伤、急性肝功能损害、急性心肌损害、低钠血症,住院治疗半个月后才出院。

  近日,小熊将该水上世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万余元。该水上世界对小熊溺水一事无异议,但辩称小熊是在没有监护人陪同下进入游泳,自身具有过错,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费用过高。

  大渡口法院审理认为,该水上世界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明知小熊系未成年人且无大人陪护,仍向其售票允许进入,在其溺水后又未及时救助,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某水上世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8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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