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莫让“嫖娼”二字遮蔽司法公正问题
上海“法官集体招嫖事件”最近一直吸引着人们的目光。8月6日,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通报“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调查结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
事件至此,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但在这一事件的曝光、传播、追踪、处理过程中,人们的目光一直被“嫖娼”二字所诱拐,致使更重要的问题没有得到关注和回应。
招嫖过程的现形,缘于一家公司负责人倪某的跟踪调查。据《法制晚报》报道,2009年,倪某因一起民事案件两度败诉,虽经上海三级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他始终坚持认为案件存在枉法裁判。他得知原告是上海高院法官赵明华的堂妹夫,而原告的律师则是赵明华的堂弟,由此怀疑赵明华很可能干预了案件的审理,从此开始搜集赵明华的违纪证据。
这事涉及司法公正,比招嫖更为重要,但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得到此事真伪调查的相关信息。
倪某声称,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跟踪,他还发现赵明华涉嫌频繁高档消费、坐拥多套房产、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当交往等行为。这些说辞的真假,同样淹没在“招嫖”新闻之中,却不见展开调查的承诺。
到“夜总会娱乐”,法官们是自己掏钱还是公费报销,或是有人做东,这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有报道称,这次“娱乐”是由一家建筑公司请客的,而这一建筑公司与上海高院关系密切,此前曾承包不少上海各级法院的建筑项目。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如果属实,一定也会影响招标和司法公正,公众对此也需要知情。
事实上,我们的法官在律师以及当事人之间,并没有保持应有的距离。律师或当事人请法官吃饭、向法官送礼的事并不鲜见。从基本人性需求来说,法官也是人,也有亲朋好友,也有七情六欲,关键要看这些亲朋好友与七情六欲有没有与公权力发生纠缠。
1995年,美国法官崔莫尔与女当事人发生性关系,并在审判中偏向女当事人。这一丑闻曝光后,法院立即对此案做出重审。为了公正,还把案件移交洛杉矶高等法院审理。迫于压力,崔莫尔向法院认罪,尽管他的辩护律师说,这只是一个普遍的桃色新闻,却被过分地夸大了;崔莫尔在法官任内40年一直表现良好,只是晚节不保,但在2001年,崔莫尔还是因“渎职”和“邮件欺诈”的罪名,被判处27个月徒刑、罚款10200美元,并被吊销律师执照、取消法官退休福利。
法律如果失去公正,影响的不仅仅是具体的案件审理,还将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许多上访事件,其肇因就来自司法不公。法律一旦失去权威和信任,这个社会就会失去起码的行为规范,导致另一违法行为的产生,倪某为了“报复”法官,使用了非常规手段窃取公共视频,就是怀疑司法不公而采取的“另类”行动。
由于“嫖娼”二字过于抢眼,上述诸多问题都被遮挡在人们的视线之外。也许上海方面对这些问题会有进一步的调查,但在调查之前,应该对公众有所表示。(首席评论员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