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遇检挥拳袭警 一公司董事长获刑6个月
2013年08月08日 17:2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身为山东某公司董事长的李庆(化名)酒后搭乘他人车辆,被交警依法拦下检查时,竟动手击打执法警察,导致警察口腔粘膜破损,构成轻微伤。近日,静安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李庆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3年7月3日20时30分许,李庆等人前来上海洽谈业务,当晚他们酒过三巡后,搭乘邀请方老板的宝马车准备去饭店休息。当他们的轿车行至延安中路高架茂名南路下匝道处,被交警拦下依法检查驾驶员是否属酒驾。
李庆下车与交警交涉,并用手推开交警。交警将李庆的手挡开。酒喝多了的李庆承认,当时自己已记忆模糊,不知究竟干了些什么。但一旁证人证明,李庆挥手打在交警的脸部。
鉴于李庆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相应损失,法院作出缓刑判决。-(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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