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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因涉杀妻被判无期 17年后再审无罪释放

2013年08月15日 11:1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7年前因“杀妻”被判无期徒刑的安徽省蚌埠市男子于英生于日前被法院无罪释放,事件随即引起了轩然大波。昨天下午,记者从蚌埠市相关部门获悉,于英生入狱前曾是蚌埠市市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而其妻韩某曾是当地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入狱前曾是区长助理

  早在今年1月29日,就有一名叫做“双双福福”的网友在其博客上爆料:“原蚌埠市东区区长助理于英生因杀妻被判无期,原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讲,于(英生)老婆阴道里有其他男人的精液,疑点没排除、被强定;市看守所张永讲,如杀妻则判太轻,如果没杀就亏大喽。”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蚌埠市委,一位宣传部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于英生在入狱以前确实是蚌埠市市东区的区长助理,当时领导有意将他提拔为副区长,但因为编制等原因,先让他担任区长助理。”

  17年过去了,龙子湖区区政府的领导干部基本都已轮换,昨日记者在区政府内问了多位干部,他们均表示不认识于英生,连当时这起较为轰动的杀人命案,也很少有人知道。区政府宣传部的一位官员表示,区长助理这一职务相当于副县级待遇,但目前区里早就没有这个职务了。

  据人民网报道,于英生的好友吴军(化名)表示,上世纪90年代,于英生还是蚌埠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副科长时,就喜欢舞文弄墨,尤其擅长写书评、散文等。“我当时是报社副刊编辑,于英生经常给我们报社供稿,因为文采好,经常在副刊上发表文章。”吴军说,“几天前,我就得到消息,于英生或将无罪释放。”

  爆料者:夫妻两人关系不好

  据吴军回忆,1993年,于英生因工作调动,担任蚌埠市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此后,因两人工作单位相距较远,就很少走动。“1996年,于英生家发生杀人案后,就听到有人说,他跟老婆关系不好。”吴军称,于英生出事时,才34岁(1962年生),17年牢狱之灾后,如今已是51岁了,“很可惜啊,家庭都毁掉了。”

  吴军透露,于英生妻子韩某是蚌埠市某事业单位的职工,两人现有一个孩子,已上大学。  

  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向媒体表示,于英生没回蚌埠,正在外地医院检查身体,“我弟弟现在没有手机,刚放出来,头脑很乱,要先恢复一段时间。”  

  据了解,于英生出狱后,其家人已赶往医院与他相聚。昨日,安徽省高院对外通报称:宣判后,省高院已告知于英生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并积极协调蚌埠市有关方面做好于英生的安置和被害人近亲属的抚慰等善后工作;同时,建议有关机关加大侦查力度,缉拿真凶,惩罚犯罪。有关国家赔偿一事,于英生的家人也正在商议中。

  于英生案件回顾

  1.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遇害。经蚌埠市公安机关侦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3.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4.2013年8月5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阳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再审审理,依法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记者武威)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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