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份信息被盗用 未生育却成他人母亲
2013年08月15日 13:4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未生育却成他人母亲,唐某一怒之下将侵权人告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唐某称,今年6月,其户籍地计生办致电其父母,询问其是否在东莞市企石镇生育一名女婴并要求唐某去做妇检时,唐某才知道身份信息被盗用并用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经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赵林派出所调查,证实了唐某的身份证被盗用并用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未生育却成他人母亲,唐某遂与侵权行为人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侵权行为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侵权行为持续至今。唐某一怒之下将侵权行为人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择日开庭审理。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