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东7人因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
中新网合肥8月15日电(倪欣然 东公新)记者15日从合肥警方了解到,安徽省肥东县一名青年男子日前在店埠河不幸溺水身亡。8月13日,该男子亲属十多人聚集到县政府,严重扰乱了机关单位的办公秩序,7名为首人员被肥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8月7日19时35分,安徽肥东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该县店埠镇店埠河的“橡皮坝”有人溺水。接到报警后,店埠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消防官兵火速奔赴现场,到达后,水面上已不见游泳人的身影,警方立即展开救援,同时组织专业打捞队进行打捞。8月8日晚12点钟左右,程某某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经查,8月7日下午,程某某(男,1994年生,肥东县陈集镇人)与其表哥魏某某、表弟王某某等人,在明知安全标识表明严禁游泳的情况下,仍然绕过铁栅栏,进入店埠河的“橡皮坝”游泳,后程某某不慎溺水死亡。
8月9日9时许,死者程某某的多名亲属就程某某溺水死亡一事到县政府聚集,“指责”店埠河管理处监管不力,后相关部门就此事给予明确答复,并告知其如果有依据认为相关管理部门应承担责任可以走司法途径表达诉求。
8月13日8时许,死者程某某的亲属程某江等10余人情绪激动,再次聚集到县政府,坐在县政府一楼大厅的地上又哭又闹,不听工作人员劝阻,严重扰乱了机关单位的办公秩序。肥东警方在进行法制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强行带离11人。
经调查取证,肥东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扰乱单位秩序的程某江等7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至7日的处罚。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程某某不幸溺水身亡让人惋惜,令人同情,但其无视安全标识,绕过铁栅栏,进入店埠河的“橡皮坝”游泳,不慎溺水死亡,教训深刻,令人警醒。作为死者的亲属提出维权的诉求,也在情理之中,但一定要依法通过诉讼或信访等正确渠道,维权要理性,维权要依法,切勿过激行事,否则不但于事无补,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