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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例假晚来母亲警觉 一查竟是怀孕曾遭强奸

2013年08月16日 07:5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6月,在东阳打工的阿翠(化名)发现女儿小倩(化名)例假晚了好多天。带到医院一查,阿翠慌了,女儿这是怀孕了。可是,女儿还没满14周岁,怎么就怀孕了,阿翠赶紧报了警。

  6月中旬,小倩在妈妈的陪同下作了流产手术。

  经查,嫌疑人是河南商丘人李某,今年35岁,在东阳工作。

  去年6月,李某受朋友委托将阿翠和小倩从浦江带回东阳,由此认识了阿翠母女。

  今年3月,小倩偶然间在街上又遇到了李某,感到分外亲切,就向李某要了电话号码。

  小倩父母离异,一直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从小缺乏父爱的她,非常渴望能和李某这样年纪的人聊聊天。于是,她时不时地给李某发发短信,打打电话。

  “妈妈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害怕,你来陪陪我好吗?”4月下旬,小倩打电话给李某,李某随即就去了小倩家。聊了一会后,看着小倩娇嫩的小嘴,李某不禁心头一动。虽然知道小倩还不满14周岁,但李某还是提出了非分的要求

  不谙世事的小倩为了让李某能多陪自己一会儿就同意了。

  在这之后,李某多次与小倩发生性关系,且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直到东窗事发。

  “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以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办案检察官陈剑解释说,“未满14周岁的幼女身心尚未发育成熟,与其发生性关系对她们身体或心理伤害都是非常大的,李某是成年人,理应知道后果。单亲家庭的父母平时也要多关心孩子,教育她们多保护自己。”

  8月15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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