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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律师发函追究清华大学责任 校方暂无回应

2013年08月16日 08:1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9年前,因两次摄入致死剂量的重金属铊盐,21岁的清华女大学生朱令几成植物人。昨日,朱令家的代理律师李春光称他与和另一代理人签署的《律师函》已投至清华大学。这意味着朱家对清华大学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正式启动。

  昨日,李春光告诉记者,《律师函》强调了清华大学在“朱令案”应做出怎样积极的反应,事件发生后,学校的处理是否恰当,是否需承担一定责任等,但根据朱令父母的委托,《律师函》的具体内容无法向媒体透露。他认为,“朱令案”发生的地点在学校内,并且事件、人物都与清华大学有关,清华大学除了应该有勇气去回顾这段历史外,更应该有责任去回应相关的质疑,承担相应的责任。清华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却一直是一种置若罔闻的态度对待此案,令朱令的父母感到失望。

  此外,李春光律师告诉记者,近日,他收到北京市政府的相关回复,称“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的解释由国务院法制办做出,应该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我们月内将会再次启动行政复议。”李春光说。

  针对该案,昨日记者多次致电清华大学新闻中心、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均无人接听电话。(记者 张丹)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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