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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职务奢靡”需要三管齐下

2013年08月16日 13:4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出门坐车要“四环”(奥迪)、酒店住宿要五星……记者日前在北京、河北、山西、江苏等地调研发现,部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呈现出铺张浪费、挥金如土的恶性态势,一个地市级副职每年职务消费40万元以上、经济好的要100万元以上(8月15日《重庆晨报》)。

  2011年6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公布了2010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2012年10月起施行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的“三公”经费公开责任。“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铺张”现象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向我们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三公”经费不但要公开,而且要公开得更加科学、明细,监管得更加严格、有力。

  当前的“三公”经费公开,一般是公开某级政府或单位“三公”经费的整体数额。而这个数额具体是怎样分配和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占多大比例?有多大比例被用在了一线办公人员身上?这些内容基本还停留在“内部掌握”的层面。正如媒体所披露的:一个地市级副职每年职务消费40万元甚至100万元以上,一位退休省级干部住一次院花费就高达300万元。这样的情况下,一线办公人员的正常“三公”支出必然受到很大程度的挤压。因此笔者建议,今后的“三公”经费公开,应当明细公开经费的使用情况。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三公”经费公开只有更加明细、科学,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

  除了公开更加明细具体,国家对“三公”经费的控制也应更加严格和具体。具体地说,就是“总量控制”和“职级控制”相结合,确保“三公”经费最大程度地用在“刀刃”上。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高于普通工作人员,在现实中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领导干部虽然一般不在办公一线,但是职责重大,他们手中的决策权或工作决定权如何行使,往往决定着政府工作的实效。因此,这些人有必要也有责任更多地到处走走,开展各种调查研究。但凡事都有个度,如果在一级政府或一个单位,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所占比重过大,也难免影响政府机关整体工作,并且容易造成这些人的奢靡作风,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严格监管更是必不可少。领导干部们职务消费水平如此之高,他们所消耗的经费有多少体现成了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是否存在公私不分、将国家的钱和车辆等用于纯个人消费的情况?这就不是单纯的制度所能解决的了。因此,对于领导干部的办公消费行为,还有赖于更为严格的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新闻监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费不被私用,让纳税人感到放心。柴春元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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