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出租车伪装正版车 执法人员当场识破伎俩
鉴别一辆车是否是出租车,普通市民一般会从车辆是否具备顶灯、服务监督卡、计价器以及车牌号号段等明显设施进行判断,而对于个别套牌出租车而言,简单的观察很难发现其破绽。15日,由市文明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组成暗访小组,在检查时查获一辆从事非法营运的套牌出租车。
小破绽牵出套牌出租车
当日9时11分,记者跟随暗访组工作人员在吉林大路与文波胡同交会处乘坐一辆车牌号为吉AZ08××的出租车前往人民广场。上车后不久,该的哥就点燃一根香烟,并将夹着香烟的左手和小臂搭在窗口以外,用右手来控制方向和挡位。由于是单手驾车,车辆在路面行驶时动作始终较大,车上乘客都跟着大幅度摆动。
抵达人民广场后,暗访人员要求驾驶员打印乘车发票。就在记者以为该驾驶员将会因驾车时吸烟而被处罚时,取得打车票据的暗访人员出示了工作证件,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了检查。
“我们初步怀疑这是一辆套牌车,因为其使用的计价器铅封颜色差距大而且有被破坏过的痕迹,需要对其车架号进行核对。”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说,虽然该车车内环境尚可,顶灯、计价器等设备非常齐全,基本上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不过在乘坐过程中发现,其风挡玻璃角落处粘贴的年检标示上没有对应的车牌号。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检查该车的车架号确认,该车车架号经过私自更改,而且与登记的信息不相符。
执法部门将深入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在运营7年后就应该更新下线。根据该车的情况,这辆车应该是下线之后套用吉AZ08××的车牌。其车上使用的顶灯、计价器等设备都是通过非法渠道取得的伪造设备。”执法人员宫宇说。
乘客在乘坐正规出租车时,一旦在事故中受伤会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如果对驾驶员的服务不满意也可以通过投诉电话进行举报。如果乘坐的是非法营运车辆,将得不到任何保障措施。
据介绍,这类套牌出租车属于管理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章第59条的规定,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涂改、伪造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营运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无运营许可的车辆安装出租汽车标志、标识的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予以没收。
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车的真正车牌号为吉A2P059。执法人员已经根据其使用的计价器找到可能与其有关联的车辆,下一步将对相关车辆进行调查。
非站点上下车危害自身安全
暗访组在乘坐车牌号为吉AB7311的269路公交车时,一名老年乘客要求驾驶员在等候红灯的时候开门下车。
“不行,等车到站点才能开门。万一在路上停车,您被后面的车撞到了怎么办!”驾驶员说。
听到驾驶员这样说,老者没有坚持,在长春大桥站站点下了车。
管理部门表示,希望广大司机能继续加强自身驾驶行为的规范,尤其是在系安全带、不强行并线、文明用语和主动出具发票方面要格外加强,继续为营造长春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记者 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