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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未缴物业费租户遭停水电 律师:房东物业均有责

2013年08月19日 09:1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花着昂贵的租金在富力城这种高档的小区租房,居然不给水电,近日,富力城的租户马先生向记者诉苦,所有费用都交齐了,从4月份开始停水停电,不仅生活受到影响,生意也没法做了。据富力城物业的工作人员称,停水停电的原因为马先生的房东没有缴纳物业费,和马先生无关。

  记者来到马先生的会所时虽是白天,但由于停电,偌大的房间还是显得死气沉沉。据马先生讲,今年3月份他与房东刘女士签订租房合同,房租付到了明年5月份,水电的费用也都交齐了。但从4月份起,水电就被物业停了,反复与物业沟通,都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会所是用来招待客户的,现在生意根本无法做。

  富力城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停水停电的主要原因是房东没有缴纳物业费,与租户马先生没有关系。马先生表示,他曾多次就物业费问题联系房东,但房东均表示还在协调中。“入住之前房东和物业都说的好好的,房屋没有任何问题,可以放心大胆的租,现在连房东本人都找不到了。”马先生说。当着记者的面,马先生拨打了房东刘女士的两个电话,一个号码已经停机,而另一个号码也是关机无法接通。

  马先生出示了与房东的短信记录,房东刘女士表示,由于房屋存在漏水的现象,所以才拒绝缴纳物业费。对于此事,物业表示,还需等待物业的工程部处理。对于何时能恢复供水供电,工作人员称,目前物业方面还在与业主需按时缴纳物业费一事进行协调。

  律师说法

  物业和房东都有责

  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张雪东律师称,物业和房东都有一定的责任。物业方面不可以利用停水停电等方式,逼迫业主对其缴纳物业费。而房东也应该履行合同,按时缴纳物业费。租户可以起诉房东,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要相应赔偿。对于无法联系到房东的情况,租户可先行垫缴物业费,待找到房东后,履行相应合同,由房东直接向租户进行物业费的补偿以及相关赔偿。(实习记者 韩英楠 首席记者 王彬)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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