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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

2013年08月19日 10:16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讯 (记者 邓晞 通讯员 赖锐)区人社局7月初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整顿用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行为。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进一步全面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做好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引导工作,规范注册资本准入条件,遏制劳务派遣领域的违法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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