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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制作假借条 欲“捞”70万元拍卖款

2013年08月19日 11:35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了参与分配财产拍卖,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奉化人陈某动起了歪脑筋,与人合伙编造假借款案,最后锒铛入狱。

  2012年1月,宁波的张先生与奉化的陈某发生债务纠纷,经法院调解,陈某答应支付张先生100万元。由于同时还有几笔债务要偿还,陈某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当年9月,宁波的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对陈某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拍卖。两个月后,该房产拍卖成交,所得300万元划入法院的执行账户内。

  见房子被拍卖,还要付给张某一大笔钱,陈某急得团团转。他找来朋友李某。陈某自己写了4张借条,总计欠李某120万元,落款时间分别为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然后交给李某,让他找律师去起诉自己。

  两人还提前商量好了“借款”的所有细节问题,应对法院质询。在法庭上,两人“演双簧”,配合默契,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归还李某借款120万元。

  之后,李某拿着调解书到宁波,参与执行案件的分配。根据法院的分配方案,按比例分配给李某70万元。

  执行分配时,突然有人“插了一脚”,张先生起了疑心,他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认为李某与陈某之间的诉讼有疑,涉嫌以虚假诉讼手段逃避法院执行。

  后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4份落款时间相差近3年的借条,应为同期书写。陈、李两人的计谋败露了。

  日前,奉化法院分别以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冯筏)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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