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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6岁产子 婚变后与大20岁丈夫争孩子抚养权

2013年08月19日 13:5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我们已经分居3年多了,再没感情可言,请求法院同意我跟他离婚……”,近日,小琴(化名)在宁德市柘荣县法院哭诉道。

  那一年,她15岁,他35岁,两人不顾众人反对在一起,并产下两子。11年后,这对老夫少妻为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对簿公堂。

  异乡打工16岁少女成为人母

  小琴(化名)出生在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的偏远山村,父母仅靠几亩薄田维持全家五口人的生计,还要供他们兄妹3人上学,日子总是过得紧巴巴。2001年的一天,刚满14周岁的小琴才上完初中二年级,便主动向家人提出退学外出打工。不久,小琴就跟随同村伙伴来到福建。

  城市的车水马龙、霓虹闪烁,让这位农家姑娘大开眼界。经过老乡介绍,小琴顺利进入一家服装厂成为一名流水线上的工人。

  独自一人拼搏在外总是格外孤独。就在她失落之时,年长她20岁的男人杨某走进了她的生活。杨某和她同属一个工厂,自从在一次员工联谊会上认识后,杨某就经常在她车间门口等她,帮忙打饭、打水,让身处异乡的小琴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和关怀。渐渐地,小琴对杨某产生了好感。

  知情的同事和老乡都觉得小琴与杨某年龄相差太多,不适合在一起,但小琴却认为年龄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她觉得杨某人品极好。不久,倔强的她瞒着家人与杨某同居了。

  2002年8月,小琴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杨某和小琴一同辞掉了工作,回到了杨某的老家柘荣县黄柏乡。2003年6月,小琴生下了一个男孩,一个16岁少女就这样成为人母。2005年9月,小琴又诞下第二个男孩。

  婚变后两人争夺孩子抚养权

  2007年,小琴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补办了结婚手续。一切似乎进入一个正常家庭的轨道,可是事与愿违。

  自从婚姻登记后,杨某便一改往日“好丈夫”的形象,长期在外不顾妻儿生活,嗜赌成性,不务正业,并且经常酗酒后折磨、殴打小琴。小琴多次苦心规劝但无效。此外,由于20岁的年龄差距,让杨某没有安全感,他担心小琴早晚会生外心。因此,他不允许小琴同村里的男人说话,尤其是年轻男子,农闲时也不准她到邻居家串门。

  2010年,因不堪丈夫长期的凌辱,小琴托人在贵州老家找了份工作,带着2个孩子回老家独自抚养。2013年5月,在家人和朋友的鼓励下,小琴一纸诉状递到柘荣县法院,请求结束与杨某的婚姻。

  柘荣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杨某与小琴双方长期未在一起生活,杨某存在家暴情节,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对小琴的离婚请求都无异议,遂同意他们离婚。

  但在诉讼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小琴认为杨某长期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且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再者杨某的品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而杨某则认为两个孩子中,他理应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且几年下来他靠打零工也攒了一点积蓄,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上争持不下。

  后经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小琴也考虑到自己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负担过大,遂同意将长子交由杨某抚养。现在,小琴的大儿子已经交由杨某抚养,这对老夫少妻的婚姻宣告结束。(东南快报 记者杨玉娟实习记者余玲玲通讯员周思海)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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