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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房产要变相抵押 打官司称“落入高利贷圈套”

2013年08月19日 16:07 来源:南报网 参与互动(0)

  借款30万元,一套价值百万元的房产被要求变相抵押;到期没能还钱,百万元的房产没了。感觉自己落入他人设计的高利贷圈套,失去房产的一对夫妇开始上法院打官司。近日,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市人大组织在宁10名省、全国人大代表到庭旁听。

  邹文夫妇在鼓楼区有一套近60平方米的产权房。2008年12月,邹文向李华借款30万元,借期一年,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借款时,邹文在李华的要求下,将这套房产全权委托给黄明处理。2009年3月3日,邹文又向李华出具一张欠条,说自己欠李华的另外一笔7.2万元将在当月16日之前归还。

  因为上述两笔欠款到期未能归还,2009年3月18日,黄明便将这套房产以5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华。得知此事,邹文夫妇起诉至鼓楼法院,请求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今年6月17日,鼓楼法院判决支持邹文夫妇的诉讼请求。李华不服,上诉至市法院。

  市法院开庭审理中,邹文夫妇的代理律师说,邹文夫妇并不认识黄明,是李华为确保借款安全,让邹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全权委托给黄明处理,其实就是变相抵押。如果邹文在约定时间内不能还钱,黄明可以随时处置房产。而且,另一笔7.2万元欠款,其实是双方口头说好的一年期借款利息。这套房产市值近百万元,黄明以51万元的低价转让给李华,用于抵清30万元借款,其还款利息之高,明显侵害了邹文夫妇的合法权益。而且,该案从借款开始,就是一个圈套。

  李华代理律师辩称,邹文与李华之间的借款协议、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依法应认定合法有效。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准,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当主审法官征询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时,他们皆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该案调解将在近日内举行。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10位人大代表就当天的庭审情况进行了座谈。他们对该案庭审程序、合议庭3名法官的审案能力及其形象都给予了高度评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记者 殷学兵 通讯员 施法轩)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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