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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秦火火”造谣终坠“火”坑 为求出名不择手段(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8月21日 09:3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马上追访

  尔玛公司不知所踪

  故意造谣该当何罪第一轮信息较易获信任

  尔玛公司在网上招聘时公布的地址为朝阳区SOHO现代城B座1104。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这里已经成为另外一家公司的办公地点。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搬到这里已经一年,并不了解上一家公司的信息。记者向在11层上班的四五个人打听,都表示没听说过尔玛公司。

  SOHO现代城的物业公司赛特物业的工作人员分析,尔玛公司可能早已搬走了,物业公司会不断更新租户数据,只保留最新租户的信息,他在系统里未查到尔玛公司。

  关于尔玛公司的落脚地,网上还有另外一个版本,SOHO现代城5号楼31层。记者来到这里后,逐门逐户走访了31层的五家公司,都没有发现尔玛公司的踪迹。该楼保安说,附近的公司太多,对尔玛公司没有印象。

  故意造谣该当何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介绍,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者可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经营罪一般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15年。

  阮齐林介绍,此前出现了一些网络传谣事件,比较常见的罪名是侮辱罪、诽谤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

  无意中传播了谣言的事可能很多网友都会遇到,那么是否触犯法律有没有严格界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分析,现在网络上信息很多,如果网友只是讨论、评论,那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专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公共利益者,则涉嫌造谣。网民上网时不能以虚假信息故意引导,更不能为了取乐、谋取利益或博人眼球而散播不实信息。

  专家观点

  第一轮信息较易获信任

  “九月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发通知,要求各地单位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进行捐款……”这是一则典型的“秦火火式”谣言,点出具体机构名称和时间,语气十分肯定,有时还仿照新闻导语的写法,让很多人误以为真。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教授陈力丹说,这种“说得跟真的似的”的谣言,迎合了公众对事实的好奇心。一般人认为谣言是不精确的、模糊的,确定性的信息更容易获得信任,而“秦火火”编造的谣言,听起来跟新闻事实很相似,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细节信息很多,会提升谣言的传播效果。

  不少网友都有这样的感受,最先散播的虚假信息令人印象深刻,后来出现的辟谣帖和真相反倒被淹没,不为人知。对此,陈力丹认为,印刷时代的传播思路是,什么事情都要搞清楚了再说,尽量发布准确的信息,以维持社会稳定。但在信息时代,“先声夺人”的效果很明显,不论是谣言还是真相,第一轮公布的信息相比较而言,更易获得信任。

  他建议,政府部门或被辟谣者要认识到这一传播规律,在公布真相时,一定要把握时机,尽早公布,而且,不能简单粗暴地辟谣,发布的信息要比谣言更加精确、更加具体,才更容易获得信任。

  相关链接

  秦、杨二人雷语

  “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进而将有些人一辈子爬到的官位、有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有些人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而后在被毁灭的三种对象的‘尸堆’里炒红一个女孩或炒热一个话题。”

  “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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