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络勾引已婚女 拍裸照敲诈25万被判刑
2013年08月21日 10:2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网络相识与已婚女子发展婚外情,分手后男子利用女子裸照先后勒索25万元。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薛峰于2009年与被害人李某通过网络认识并发展婚外情,其后李某发觉薛峰无所事事,不求上进,便疏远了对方,后两人分手。2011年10月开始,被告人薛峰要挟被害人公开其裸照及两人视频,并多次到被害人工作地点吵闹并向公司员工展示被害人裸照。
2012年4月,被告人薛峰进而要求被害人向其支付精神赔偿30万元,被害人随后向被告人薛峰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5万元,同时,薛峰写下保证书表示不再纠缠李某。同年7月,被告人薛峰再次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骚扰被害人李某及其丈夫,威胁要扰乱被害人的家庭和生活,要求被害人再向其支付20万元,被害人遂报警。
2012年11月,被告人薛峰在东莞市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越秀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薛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薛峰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赵杨 通讯员/越检宣)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