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非法运营车被扣 司机威胁执法欲自焚

2013年08月21日 10:4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蓝牌车司机黄某某非法运营,其汽车被扣押。黄某某欲要回被扣车辆,便在身上倒上汽油,威胁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工作人员。记者昨天从福田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2012年5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因在深圳市龙岗区某医院附近非法运营,被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依法扣押某品牌汽车一辆。次日9时许,黄某某携带两瓶汽油前往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办公场所,在途中将其中一瓶汽油倒在其外套里面的衣服上。随后,黄某某和其侄子谢某一起在该大厦三楼办公室门口,试图向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工作人员要回被扣车辆,双方经协商无果后,黄某某走到旁边的会议室门口,拿出随身携带的汽油再次倒在身上,并从右裤袋掏出一个打火机,正欲点火自焚时,被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工作人员及时制止。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依法予以惩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黄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黄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李如君)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