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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原民防局长受审:情人曾两度流产

2013年08月21日 10:5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崔爱国步履蹒跚走入法庭受审。

  昨日上午,原丰台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崔爱国,因涉嫌受贿104万余元及3套房屋,在二中院接受审理。

  面对检方对其涉嫌受贿罪的指控,崔爱国当庭辩称,为他出资购买3套房产的是与他同居的情人,两人已谈婚论嫁,买房的钱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他只是让对方帮忙“理财”。

  59岁的崔爱国曾任丰台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昨日上午10时许,头发花白的他,在走进法庭时步履蹒跚。

  此案被安排在二中院最大的法庭开庭审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园管理中心等单位近200人,被邀请到法庭参与旁听。

  据检方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崔爱国利用担任丰台区民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宜泽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另案处理)在租赁和使用人防工程中,谋取了不正当的利益,在换购丰台区玺萌公馆某房屋过程中,收取两公司支付的差价、房屋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停车管理费等共计104万余元。

  此外,在2005年至2011年间,崔爱国还利用担任丰台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贺晓郁(另案处理)承租人防工程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贺晓郁出资69万余元购买丰台区风荷曲苑房屋一套、出资140万元购买北甲地2号院房屋一套、出资90万元购买济南市长清区崮山大学城园区居里街房屋一套。

  2012年8月15日,崔爱国被捕。检方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离婚三次未果 情人两度流产

  崔爱国受贿的3套房产,行贿者是一名叫贺晓郁的女子。

  今年41岁的贺晓郁原是北京市晓江文化传播中心负责人,与崔爱国相识已有10年,其间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贺晓郁还为崔爱国两次怀孕流产。

  据崔爱国称,他和妻子的关系并不好,曾于1987年和1997年两次提过协议离婚,妻子均未同意。

  2007年,崔爱国为与妻子离婚一度诉至法院。后经儿子劝解才撤回起诉。

  2003年,通过市人防局的一位领导牵线,崔爱国认识了31岁的贺晓郁。

  贺晓郁在其证言中回忆,她当时刚接触人防工程生意,于是通过朋友想请崔爱国吃饭,以便在以后承租人防工程时,崔爱国能给予自己帮助。

  2005年前后,崔爱国和贺晓郁同居,并把自己的钱财和房子交给贺晓郁打理。

  在受审时,崔爱国谈及贺晓郁两次怀孕,表示想要孩子,因他不同意带着贺晓郁去做流产时,声音有些哽咽,直至说不出话来。

  涉案三套房产 否认情人行贿

  “指控的前半部分(受贿104万)内容属实,涉及贺晓郁行贿的三套房不属实。”崔爱国说,他在2007年起诉离婚前,就把自己的存款和在西单的两套房,交给了同居的贺晓郁打理,“让她帮助我理财,因此这房子也有我的出资”。

  崔爱国称,把钱交给贺晓郁时说得比较清楚,如果以后两人不分手,钱就放在她那;但如果以后两人分手,她就按照高于银行的利息还给我。

  崔爱国表示,他在担任人防局局长期间,主管人防工程的审批和监管等,“但涉及贺晓郁使用人防工程,我是没有为她提供便利的,也没有向任何人打过招呼要照顾贺晓郁”。

  但检方随后出示的贺晓郁、丰台区人防局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证言均显示,贺晓郁能租赁到人防工程,是在崔爱国打过招呼或者特别关照的情况下才实现的。

  “我承认我有罪,也承认接受贿赂的事实,但贺晓郁行贿确实不是事实,这里面有我的钱。”对此崔爱国依然坚称,贺晓郁没有对他行贿。

  转租人防工程 情人净赚千万

  但贺晓郁的证言与崔爱国的辩解相互矛盾。

  贺晓郁在陈述中称,自从和崔爱国相识后,为能承揽更多的人防工程,自己一直巴结崔爱国,为此更是给崔爱国买过三套房。

  “在2006年年初时,崔爱国和我说起置换房子的事,后来又说怕他老婆知道不同意,于是就问我能不能买到优惠的房子。”贺晓郁说,自己不能不同意,以后要承租人防的工程还得靠崔爱国,所以就自己出钱为他买了房子。

  从2003年和崔爱国交往后,通过崔爱国的帮助,至2009年,贺晓郁在丰台区的一些小区承租了14个人防工程项目。

  据贺晓郁称,这其中她只用了两个,有12个项目都被她之后转租出去,以此赚取差价,获得净利润1000余万元。

  不仅如此,据多名证人证言称,即使贺晓郁没有人防工程使用证,但只要是丰台区的人防工程,她也可以承租。

  纪委调查 房产过户儿子名下

  贺晓郁证言显示,在2009年时,因为换房的问题,丰台区纪委曾调查过崔爱国。为此,崔爱国当时特意找到给他行贿104万的两家公司负责人商议,该如何把这事给掩盖过去。

  “这期间他一直都没有找过我,直到四、五个月之后,才与我联系。”贺晓郁在证词中说,对崔爱国的调查至2010年10月份告一段落,但此后崔爱国一直很小心,说在他退休前还会再审查一次,因此“连我买的房子也要过户到他的名下,因为害怕招摇,其中一套还过户到了他儿子的名下”。

  昨日庭审中,崔爱国的辩护人称,在崔爱国归案后,检举揭发了某机关人员接受贺晓郁贿赂超过10万元的事实,该情况目前正在调查中。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庭审花絮

  不公开审理申请被驳回

  刚开庭,崔爱国的辩护律师就提出申请,称案件审理过程中会涉及崔爱国的个人隐私,希望能不公开审理。

  对此检方认为,虽然案件中涉及行贿人和崔爱国的个人感情问题,但并不影响公开审理。

  法庭经合议后,认为可以公开审理,当庭驳回了辩护律师的申请。

  相关案情

  涉嫌行贿情人被诉

  另据检方调查,贺晓郁涉嫌于2003年至2011年间,为在租赁和使用人防工程的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出资300余万元为崔爱国买了3套房屋及一个车位。

  检方认为应以行贿罪追究贺晓郁的刑事责任。

  此案目前已被起诉至丰台区法院。记者 张玉学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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