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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妇女难守幸福 分居家暴成婚姻最大杀手

2013年08月21日 11:00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丈夫常年外出打工,她们在家务农、带孩子、照顾老人。但是,其中一些人等来的不是幸福,而是感情的破碎和婚姻的破裂。据统计,固原市各基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离婚案件中,农村妇女离婚案约占60%,且多为留守妇女。

  两地分居断送19年婚姻

  已带着女儿进城务工的魏某,因为离婚才告别了留守生活。

  1994年11月,19岁的魏某嫁给了大她两岁的王某。次年10月,第一个孩子出生,夫妻恩爱、婆媳和睦。

  王某家在隆德最偏远的一个乡,条件艰苦。1998年起,王某外出打工挣钱,魏某在家种地、照顾老人和孩子,成了留守妇女。

  刚开始的几年,王某总是按时向家里寄钱,农忙和春节也都回家,一家人虽两地分居,但日子过得有盼头。后来,王某向家里寄的钱越来越少,电话也越来越少。2008年,魏某决定带着两个孩子到丈夫打工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共同生活,但夫妻俩三天两头因各种琐事吵架。由于王某几乎不给家人留生活费,魏某只能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打零工。

  去年2月,对王某的所做所为感到绝望的魏某回到老家,向隆德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王某保证要对家庭负责。但是,一出法院的门,王某依然我行我素,魏某只好在家辛苦度日。

  今年3月的一天,魏某突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短信,说王某勾引他妻子,还威胁要报复魏某及她的两个孩子。魏某向丈夫求证,王某总是闪烁其词。心灰意冷的魏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双方协商每人抚养一个孩子,王某同意将老家的几间房屋留给魏某居住。

  “这只是众多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中的一件。如何维护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稳定,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隆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闫静说。

  农村妇女离婚案增多

  近3年来,固原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妇女提起诉讼离婚案中,当地妇女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从2010年开始逐年上升,2012年办理此类案400件,占当地离婚案总数的17.86%。今年以来,当地妇女提起诉讼的离婚案数量剧增,占离婚案总数的32.16%。

  目前,当地农村离婚率高于城镇,农村妇女提起诉讼的离婚案约占总数的60%,且起诉方多为农村留守妇女。她们多因丈夫外出务工,长期分居,夫妻之间缺少正常的沟通和交流,导致关系冷淡,婚姻无法维持,最终选择诉讼离婚。

  “近几年,农村‘闪婚’‘闪离’现象严重。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重重,夫妻间为了躲避矛盾,就各自外出,双方连再次对话的机会都不留。”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雍海霞说。据统计,当地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离婚案中,妇女受援人的年龄集中在23岁至35岁,约占妇女受援人总数的70%。

  摆脱家暴噩梦 重拾幸福

  在农村,家庭暴力仍旧是离婚高发的重要原因,约占离婚案的40%。

  原州区头营镇张某的丈夫有赌博、酗酒等恶习,夫妻俩发生纠纷时,丈夫就对张某拳脚相加,曾将其肋骨打折。因丈夫频施家暴,张某先后3次起诉离婚,最终被法院判决离婚。据介绍,类似案例在固原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的案件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

  “隆德大庄乡一男子,外出打工期间有了婚外情后,竟对妻子心生歹意,将其用刀捅伤。有的妇女为了摆脱家暴噩梦,甚至让娘家出钱以换得男方同意离婚。农村妇女离婚案的增多,并非一无是处,也从侧面印证了农村妇女权益意识的觉醒。许多长期遭受家暴的妇女,最终选择以诉讼离婚的方式维护权益,希望通过法律摆脱不幸,寻找新的幸福,这种做法本身无可厚非。”闫静说。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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