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谎称厂里有炸弹 浙江平湖打工仔敲诈未遂获刑

2013年08月21日 2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平湖8月21日电 (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游晴天)“你给我20万现金,如果不给我就给你厂里放炸弹。”“厂里我已经装了炸弹了。”……因为觉得工作辛苦,离职时老板没有多给加班费,河南来浙江嘉兴平湖打工的年轻男子于某心有不甘,通过短信等方式敲诈老板20万,钱没拿到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日前,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1年3月,被告人于某从河南来到平湖林埭的一家制衣厂打工,于某的工作是给衣服打口子,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费,其他的钱年底一起结算。

  在这家制衣厂工作了两个月后,于某觉得工作很辛苦不想干了,于是找到工厂老板范某提出辞职,工厂按照每天8小时的工作量与于某结算了工资。

  拿到700多元工资结算款后,于某想到自己工作后加了不少班,竟然没有拿到加班费,心里非常不舒服,于是于某便想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工厂老板范某敲诈点钱以吓唬老板范某。

  于某通过制衣厂的一个职工要到老板范某的手机号码。

  2011年5月27日,于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给老板范某发送了几条敲诈勒索20万的短信,称自己已经在范某的制衣厂里安装的炸弹,范某多次给于某打电话,于某都拒绝接听,范某无奈选择报警。

  当天下午,于某发现警察来到制衣厂展开调查,连夜坐车逃回了河南老家。

  后于某被网上通缉,在逃跑后的两年时间里,因担心被警方抓获,于某先后更换了100多张手机卡。最终,于某还是被警方在河南抓获。(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