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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食冰毒后抢民警配枪 被判4年6个月

2013年08月22日 09: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男子吸食毒品后在广州市汽车客运站公然抢夺民警配枪,后被制服。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抢夺枪支罪(未遂)判处该男子——被告人刘述龙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13年2月27日傍晚,刘述龙在广州市环市西路市汽车客运站二楼售票大厅,以求助为名趁执勤民警不备,公然抢夺执勤民警佩戴在腰间的“六四”式配枪,因民警及时护枪而未能得逞。后刘述龙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刘述龙在案发时患精神活性物质(冰毒)所致精神障碍。

    办案检察官指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枪支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刘述龙在抢夺民警枪支过程中,因民警及时护枪而使抢夺行为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予以减轻处罚。(记者/赵杨 通讯员/越检宣)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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