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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公交劫杀案暴露安保漏洞 检查流于形式

2013年08月22日 10:3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20日下午,记者从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已确认安阳公交车持刀抢劫案嫌疑人身份。据安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叙述,嫌疑人名叫周江波,现年24岁,系安阳市内黄县人,作案后连续潜逃造成其饥肠辘辘,在买西瓜时被群众认出,报告民警后被抓。目前,该嫌疑人正在接受审讯。另据当地媒体称,嫌疑人有犯罪前科(8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在安阳发生的公交车抢劫杀人案,已致3人死亡,12人受伤,这一事件的惨烈程度至今仍让人不寒而栗。随着犯罪嫌疑人的落网,抓捕行动将告一段落,然而,真正的反思才刚刚开始。据称,嫌犯有犯罪前科,暴力行径与其家庭纠纷有关,这或可说是导致其丧心病狂的一个诱因,但之所以发生如此惨烈的事件,实际上更暴露出公共安全尤其是公交车安全方面的重重漏洞。

  就公交车安保问题,各地多有媒体披露安保检查流于形式。据笔者观察,各地公交车站乃至公交总站发往他地的公交车辆,安保流于形式的太多太多,一些客运总站安全检测设备成摆设,乘客即使携带了危爆物品、管制刀具,往往无法提前查处、提前预防。这是造成多起公交车犯罪案件的一大原因。当然,日前发生在安阳的公交车持刀劫杀案,是凶手中途上的车,但这并不能证明该公交系统和公交车辆是安全的。对于中途上车的乘客,尤其是此类营运在县乡区间的长途车中途上车的情形,司机或乘务人员有没有安全检查的必要?即使没有先进的器材和设备,一个基本的安全检查是应该有的,这一事件中应该具备的基本安全预防近乎于零。

  尤其令人不解的是,该嫌犯上车后直奔司机驾驶室抢夺方向盘,并和司机发生了冲突。那么,为什么司机在和嫌犯冲突过程中和抢夺方向盘行为结束后不果断采取措施?抑或果断提醒同车乘客做好安全防范?这些至少暴露出司乘人员在安全处置和防范上的不够合格与警惕不足。

  同时,公交车硬件设置本身也存在重大疏漏和死角。按照相关规定,公交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防火灭火设备、逃生设备等等,笔者想问的是,该公交车上的“安全锤”何在?在一个并非短暂的“持刀捅人”过程中,车后的乘客如果有必备的设备和设施,就不可能是一个“手无寸铁”和“逃生无能”的残酷现实。这些,最终反映出来的都是公交车安全防范方面的严重缺陷。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也处于一个矛盾和问题的多发期,新现象和新问题层出不穷。而科技和社会的进步,也给各类破坏公共安全的危险分子提供了“新手段”和“高科技手段”犯罪的可能。对于这类呈高发态势的不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者本应该更多些警惕、多些防范和预警。令人遗憾的是,无论是发生在厦门的公交车纵火案还是近日的“安阳公交车劫杀案”,都暴露出时下在公共领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卫职能的相对低下与缺失。

  在破坏社会安全稳定和危害公共安全问题上,一些犯罪分子在铤而走险之时早已“过了河”,花招和犯罪手法早就层出不穷了,而一些安保者和相关职能部门仍然在公共安全和公共事件上措施滞后“摸石头”,在预防和处理处置水平上极度低下,这不能不让人揪心。(毕晓哲)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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