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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自律三层次: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

2013年08月22日 14:5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管住自己需要勇气。特别是在这个物欲横流、到处充满诱惑的社会大环境中,管住了自己才算强者。一个连自己都管不住的人不仅是可悲的,也是可怜的。

  古人将自律分为“害怕惩处,保名保节,高度自觉”三个层次。“害怕惩处”来自于对惩处威慑力的恐惧,并非自觉自愿,只能算是一种被动的自律;“保名保节”虽然也能管住自己,但难以保持坚定和持久;“高度自觉”乃是自律的最高境界。功在勤勉,威在律己。作为法官,其职业本身的特殊性已然决定了对于自律的较高要求,而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则需要每一名法官在自律的标准上必须具有“高度自觉”的意识。只有管得住自己,才能守得住法律。

  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乃先。管住自己,一要管住“嘴”,不该吃的不吃。俗话说得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人家的嘴软”。看似热情的饭局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有时需要扪心自问,如果自己不是法官,高档的酒店里,丰盛的饭桌上自己还会是常客吗?“不该吃的吃了”,即使影响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法官的威信也会受到置疑,法官的形象也会受到损害。二要管住“手”,不该拿的不拿。诉讼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千方百计托人和法官联系“沟通”,他们看中的是什么呢?如果法官有时头脑发热,“不该拿的拿了”,让糖衣炮弹侵蚀了肌体,那么丧失的可能就是公正裁判的判断力。三要管住“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时常端坐在审判庭上庄严行使裁判权的法官,“不该去的地方去了”,彻夜饮宴歌舞,推杯换盏,无论从哪一方面说,不仅和法官的身份不相适应,同时也违反了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纪律要求,喝下去的是美酒,吐出来的可能就是苦果了。

  管住自己需要勇气。特别是在这个物欲横流、到处充满诱惑的社会大环境中,管住了自己才算强者。一个连自己都管不住的人不仅是可悲的,也是可怜的。近几年查处的司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大多是经受不住金钱、权势、美色的诱惑,突破了“不吃不该吃的饭,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去不该去的地方”的底线,葬送了个人的前程,毁了家庭的幸福,败坏了司法机关的形象。管住自己是一名法官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把管住自己作为提升思想境界的重要方式,作为职业的操守来要求,自觉做到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不义之财不取,不仁之事不为,不正之风不沾,坚决抵制住各种诱惑。

  管住自己,加强自身修养是关键。“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良好的道德品行,客观中立的司法态度,适当保守的社会角色,严谨负责的专业精神”,理应成为每一名法官的理性价值追求,在自己内心牢固建立起拒腐防锈的思想防线,建立不贪钱财酒色的道德防线,慎独、慎行、慎言,多一些学习,少一些娱乐,多一些奉献,少一些享受,多一些自律,少一些放纵。特别是在八小时之外,要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积极追求高雅、淡泊的人生,树立良好的形象,真正让自己无愧于法官的称号。(作者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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