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摔死女童案检方提起公诉
2013年08月22日 15:1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20日,市检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大兴区摔死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韩磊依法提起公诉,以涉嫌窝藏罪对驾车帮助韩磊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磊于2013年7月23日20时许乘坐被告人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在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某进行殴打,后将李某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孙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被告人李明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被告人韩磊作案后于2013年7月24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李明于2013年7月2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分检认为,韩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明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韩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明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记者 杨昌平)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