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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曝光163名“老赖”

2013年08月27日 14:2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对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计163名“老赖”的名称、住址、欠债金额等赖债信息予以公开曝光,并对被曝光老赖的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记者了解到,这次曝光的老赖中,个人老赖在数量上和金额上都远超公司老赖,个人老赖有135人,而公司老赖有28个。个人老赖欠债总金额为9395.17万元,公司老赖欠债总金额为2663.48万元。其中,个人老赖中,负债上百万元的“负翁”有18个,来自寮步的尹仲芬、尹衬香夫妇赖账1308.68万元成为“首赖”。

  案例一

  “老赖”夫妇赖账1300多万元成“首赖”

  被曝光自然人中,来自寮步的尹仲芬、尹衬香夫妇以1308.68万元赖账成为“首赖”。2010年,尹仲芬、尹衬香夫妇通过中介公司向卢先生借款530万元,但借款后不仅没有按约定偿还本息,也没有支付中介公司财务顾问费近200万元。中介公司和卢先生多次催收无果后,分别申请仲裁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了上述两宗案件。截至申请执行之日,尹氏夫妇应当偿还借款本金、财务顾问费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共1300余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设法联系尹氏夫妇,但电话无人接听,原址查无此人,无法得知其下落。通过财产调查,法院发现尹氏夫妇不仅拥有厂房、宿舍等并用于对外出租,而且还开设了多家公司。

  执行法官表示,尹氏夫妇明明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却缺乏诚信、赖债不还,甚至避而不见、转移资金,逃避执行。

  案例二

  “老赖公司”被法院罚款后仍拒不履行

  被曝光企业中,恒安公司成为当之无愧的“赖皮王”。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恒安公司应向柳天元支付工程款、垫付款、诉讼费用、迟延履行利息等共计343万余元。接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后,恒安公司拒不履行任何义务并报称自己无财产可以履行。

  但通过法院深入的财产调查,发现恒安公司在市建设局有投标保证金80万元及少量银行存款,法院随即将现有款项予以扣划,并多次传唤恒安公司法人陈惠文到庭教育督促,要求其积极配合。

  “但恒安公司不思悔改,面对着瞒报财产、拒不履行的错误,仍然一味纠缠于自己不该承担责任,对法院生效裁判和执行权威置若罔闻。”执行法官说,法院曾对瞒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恒安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惠文罚款十万元,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据法官介绍,收到处罚通知后的陈惠文态度有所收敛,但在还债问题上却还是顽固不化、消极对待,因此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恒安公司的赖债信息予以公开曝光。

  法院对付老赖有“新招”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次曝光活动,东莞两级法院除保持原有的集中执行、见证执行、微博曝光、媒体跟踪、悬赏执行、拘留罚款、阻止出境、查控车辆、限制信用等级、限制项目审批、在人民法庭和村(居)委会公告栏张贴名单等措施外,还将尝试启用手机定位老赖位置、将老赖拉入失信黑名单等打击新手段。各法院同时继续公布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欢迎热心市民举报老赖的违法动态,监督老赖的高消费行为,督促老赖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据介绍,自2011年在全省法院首推“曝光+限高”的打击老赖新模式以来,东莞两级法院连续打出“组合拳”,结合集中执行、见证执行、微博直播、微博悬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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