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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李某案同案犯律师:受害人从事某种职业 不值得同情(2)

2013年08月29日 07:4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媒体消息,李某某否认殴打及发生性关系

  12时21分,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条官方信息,称法庭于12时09分宣布休庭。信息同时称,“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出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法庭认为被害人未到庭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先后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讯问,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补充发问。”

  据新京报新浪微博消息,李某某当庭不承认殴打、发生性关系,称其喝醉了都不知道。证人酒吧值班经理张光耀未出庭作证。

  13时30分,庭审继续进行。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后进入海淀法院,在大楼二层看到了正在庭审的“第十七法庭”,法庭外通道处竖着一块绿色板,有4名黑衣法警守卫在通道处,禁止记者及其他与案件无关人员靠近。不少记者因此坐在庭外的休息室里,并不时朝通道走动张望。

  北京晚报称,除李某某外,“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也否认殴打,说审讯时遭恐吓。而另一名被告人魏某承认在车上李打了杨几耳光,导致梦鸽当庭发火,认为律师误导魏说李打人,双方发生争执。”

  梦鸽提交“本案八问题”

  16时34分,凤凰视频在微博上曝出梦鸽提交法院材料,为“本案八问题”。梦鸽称,警方对李某某进行长达30多个小时的疲劳审讯变相逼供、威逼利诱、引供诱供。

  其间,在第十七法庭外的另一通道处,中国青年报记者听到庭内传来模糊的争吵声和辩护声。

  17时30分,海淀法院通知清场,并告知无关人员即刻离开。

  随后,所有记者离开法院。

  此时,南门外仍有大批媒体守候。不少记者纷纷抱怨,“被糊弄了一天”,但大家仍守在原地不肯离开。

  19时左右,杨某的辩护律师田参军离开法院北门时接受了现场媒体的采访,对大多数问题,田参军表示“不好说,不好评论”,他表示以杨某现在的身体状况,之后恐怕也无法出庭。

  19时12分,海淀法院发布官方信息称,“在下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继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另两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讯问。”“本案证据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证据。”海淀法院确认于18时45分宣布休庭,并表示“次日继续开庭审理”。

  晚间,陈枢律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否认了梦鸽提交的“本案八问题”为新证据,称“新证据还未出示”。至于公众对4页纸材料性质的猜测,陈枢以“涉及具体案情不方便作答”为由,拒绝回应。

  李某某另一辩护律师王冉也以同样理由拒绝接受采访。

  同时,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田参军律师,他对部分网络媒体的失实报道表示遗憾,“可能是因为对信息来源不太确凿或其他原因,主要是有关案件事实方面”。但田同时表示,“具体案情确实不能披露,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说不能披露。但是也有人通过某种渠道拿到信息,这个我就不好再评论了。”

  21时33分,田参军更新微博称“明天上午九点半,海淀法院将继续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果明天能完成全部庭审工作,估计海淀法院会在近期择日宣判。”(记者 杨姣摄)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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