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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卡被盗刷160万 损失未追回银行遭起诉

2013年08月29日 10:0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一个1988年生的小伙,家里开公司。2011年7月6日,他的手机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显示他的一张余额300多万的借记卡,被刷卡转出一笔20万的存款。小伙立即到楼下银行贵宾窗口办挂失。但13分钟内,又有7笔20万的金额被转出,每笔扣除手续费18元,总共160余万元。

  小伙子说,我人在杭州,卡也在身边,怎么可能跑去广东的POS机上刷卡?

  小伙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2年,至今未抓获犯罪嫌疑人。160万,石沉大海。

  昨天,小伙把这家银行告上法庭,认为是银行无法识别真假借记卡导致损失。所以要求银行支付存款损失160万以及利息。昨天双方都是律师坐镇,庭辩很激烈,但案子没有当庭判决。

  他当庭提交被刷借记卡原件

  目前公安已冻结相关账户

  小伙这方的意思:这个案子是犯罪分子用克隆的借记卡,冒充本人进行刷卡签字的违法方式,非法占有了银行资金,而非持卡人的资金。这是银行没有采取切实的防伪技术造成的。所以,银行要兑付这笔160万的损失。

  他们当庭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被刷的这张借记卡原件。

  且慢!银行说,你能证明,8笔钱被转出时,你的卡确实在身边吗?是否曾经丢失?所以目前,这究竟是不是盗刷,还没定性呢。“原告不应在犯罪事实尚未查明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据悉,这个案子还在侦查中,因为涉案金额巨大,卡内金额流向多个银行账户,公安部门已冻结3个相关借记卡账户,冻结金额达110余万元。

  小伙这方说,这是张借记卡,里面都是自己的存款,“难不成我跑到广东去把自己的钱刷掉,再来恶意诉讼?”也请银行提交,8笔交易刷卡签字的单据,到底谁签的名,签的谁的名,不是一看便知?

  出事的卡有5人知道密码

  而且是老版借记卡

  就像双方强调的一样,这张卡并非日常盗刷案件所使用的信用卡。

  银行说,根据办卡时双方签订的:借记卡必须设定密码。原告负有妥善保管借记卡和密码的义务。凡密码相符的交易,就视为本人的合法交易。所以,这8笔交易,都是凭借记卡和密码完成的,不论是否由本人操作,根据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属于视为本人完成的合法交易。

  “而密码泄漏的过错,在小伙自己。”据公安笔录,这张卡并非是小伙自己使用,实际是他的父亲报管,而父亲聘用的2名公司主管也曾参与过这张卡的银行转账。小伙自己也承认,这张卡的密码总共有5个人知道。所以,不排除借记卡是被这些密切接触人员伪造冒用的可能。

  “想一想,一张卡的密码竟然有5个人知道,原告这是妥善管理密码吗?”

  小伙这方反驳,这是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你们的格式合同,都是帮助自己免责的。条款上有禁止,不得由亲人保管使用吗?你们能举证是由于原告父亲保管失当,造成的损失?”

  实质上,借记卡交易就2个要素:真的卡、正确的密码。“出事的这张卡,并非现在推行的IC芯片卡,防盗性能很弱,而银行的终端POS机也没有判断出卡的真伪,所以银行有严重过错。”

  当时他从3楼冲到楼下

  在银行贵宾窗口办挂失

  昨天庭审中,有2个细节,双方交锋了很久。

  银行查过明细,在大额资金被转走的4天前,有一笔707元的消费记录(此前资金往来频繁,还没有消费记录),显示在广东POS机上被刷。小伙在公安笔录里说,这笔消费并不是他刷的,一点不知情,但他没有在意。

  银行:原告没有引起重视,去修改密码或者申请挂失,这是放任后面8笔更加严重的损失。

  小伙一笑置之:平常事物繁琐,偶尔漏看一条短信太正常不过了。

  而从银行短信通知第1笔20万被刷,到第8笔被刷,这中间间隔了13分钟。也就是说,小伙挂失卡片花了13分钟。

  银行:正是因为原告没有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或网上银行等最快的方式办挂失止付,放任了损失的扩大。

  小伙跳起来:当时我马上打了电话,但是一下接不通。所以才以最快速度从3楼冲到楼下,在贵宾窗口办的,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如果不是这么快,我卡里剩下的100多万都会保不住。

  而有意思的是,这张卡在挂失十几天后,小伙又重新解除挂失,之后仍有大量资金进出。(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尚法)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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