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泛滥成灾用户举报多 四大利益链难斩断(3)
2013年08月29日 13:3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综合立法”能否走出垃圾短信困局?
工信部日前发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两部法规有利于推动垃圾短信治理,但仍需要制定配套的政策和实施细则,督促法规实施落到实处。
如何治理垃圾短信这一社会顽疾?一方面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多效管理格局。有专家表示,监管部门应明确对于垃圾短信的投诉和惩罚机制;运营商应强化对垃圾短信甄别拦截;用户则需及时投诉;工商、公安等其他部门也要予以积极配合,形成良好的氛治理围。
另一方面,法律效力不够,相关规定不全面的问题需完善,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说,运营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的“义务”或者“责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垃圾短信的界定不明确,个人隐私的保护尚不健全,这些方面都需要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符启林提出“综合立法”的概念。例如在广告法中进一步明确对广告的定义、类广告信息的发布、散布垃圾信息的认定等问题的规定,增加垃圾短信惩治内容;在个人隐私保护法中进一步明确公民在电信服务中应享有的权利等
同时,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是有效遏制垃圾短信的途径之一。新加坡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可能会被重罚100万新元(约合514万元人民币)。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代红说,圾短信的治理应避免“一阵风、走过场”,应深挖倒查,切实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记者傅勇涛)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