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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1-7月审结诈骗犯罪案件13619件

2013年08月29日 14: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厦门8月29日电 (记者 杨伏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9日在厦门称,中国法院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清等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依法严惩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维护民众切身利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进行宣判备受外界关注的“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56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三个月以上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当天在厦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孙军工介绍说,今年1月至7月,全国法院共审结诈骗犯罪案件13619件,生效判决人数17243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3108人。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四处处长王丰也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4年以来,中国警方始终对电信诈骗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仅2012年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1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00余名,查封涉案银行账号18万余个。

  为严厉打击日益严重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最近几年,两岸警方密切合作,联手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先后成功破获一系列跨两岸电信诈骗案。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最近几年两岸合作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4300多名,破获案件8000余起。

  伴随中国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电信诈骗犯罪频繁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迅速发展蔓延,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危害后果十分严重。

  孙军工说,201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清等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为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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