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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谎称“招模特” 十名女生被骗近四万元

2013年08月29日 15:0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利用一些爱美女孩子的模特梦想,以招平面模特有丰厚收入为诱饵,专骗女孩子财物。海珠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亓某某、袁某某,两人先后骗取了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10名女生。

  无业青年亓某某和袁某某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对方,发现原来双方都靠以招模特为名骗取财物谋生,两人一拍即合,商量合谋行骗。密谋后,亓某某用一张自称系捡来的身份证,到海珠区某国际公寓登记开了一间复式房作为工作室,自编一个公司名,并到路边摊雕刻公司合同专用章和财物专用章。接着,通过上网、微信、QQ的方式获取一些女孩子的联系方式,并以招平面模特或代言人、有丰厚的收入为由诱骗女孩子前来面试。

  2013年6月17日,广州某大学女生黄同学接到了亓某某的电话,亓某某自称是一间模特经纪公司的执行经理,问黄同学是否有意从事平面模特工作。当天下午,黄同学按照约定赶到公寓的一楼大堂,由袁某某带上楼与亓某某当面商谈有关事项。商谈中,亓某某称黄同学的条件符合他们的要求,并向黄同学提出工作完成后可以获得3.2万元的报酬,但要支付20%的保证金、违约金,即6400元现金,防止她不履行合同。

  黄同学按照要求与亓某某签了一份合同,注明报酬以及违约的相关责任,但亓某某称,签好的合同要拿回公司盖章,而未能拿到合同的黄同学先按照要求将身上仅有的1000元交付给亓某某。第二天,黄同学将向同学借来的5400元交齐所欠余额,拿到钱后亓某某帮她量身高,称要帮其做广告服装,同时要求黄同学提供一部笔记本电脑去下载客户信息。于是,黄同学带着袁某某到所读学校拿电脑。

  6月20日,当黄同学按照亓某某的通知,来到客村某处取回电脑时,发现该地方根本没有此公司,黄同学才惊觉被骗,当场报警。

  经审查,2013年6月5日至18日,两犯罪嫌疑人对应约前来应聘的模特女青年以需要先行缴纳服装制作费、预交违约金及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拷贝工作资料为由,先后骗取女大学生黄某某等10名女生财物共计人民币39224.94元。(记者凌越、通讯员陈江萍)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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