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没站稳公交司机突然加速 被摔十级伤残
乘客上车还未站稳,司机就突然加速启动,致使乘客张女士摔伤。张女士将大连市公共汽车联营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中山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判决。
张女士今年50岁,是名厨师。去年3月1日下午1点左右,她在中山广场上了一辆532路小公汽,还未等她站稳,司机王师傅便启动了车辆,致使张女士摔伤,胸椎压缩性骨折。事发后,张女士被紧急送往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因此病情先后住院3次,共计49天。住院期间,联营公司给付了张女士46000元,还在第一次住院期间垫付了4500元护理费。
不过由于双方就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张女士诉至中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大连市公共汽车联营公司赔付自己全部损失。
而大连市公共汽车联营公司表示,对事故发生经过没有异议,但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因为张女士住院期间是骨髓瘤和胸椎压缩性骨折交叉治疗,难以区分张女士此间进行的治疗,到底是骨髓瘤导致的还是乘车受伤导致的,故对张女士的休治时间、陪护时间和加强营养时间都有异议,认为应重新商定赔偿标准。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张女士申请,中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对张女士的伤情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女士伤情与本次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胸12椎体1/3以上压缩性骨折已构成10级伤残;合理休治时间为伤后8个月;伤后3个月需1人陪护;伤后3个月需加强营养;按病志医嘱记载针对本次损伤用药属合理;不考虑后续治疗。
7月30日,中山区法院对此案判决,判定大连市公共汽车联营公司赔偿张女士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合计129961.91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6000元。
辣评
都说人民公交人民爱,但人民公交的司机也得爱人民吧。下午一点,也不是啥高峰期,公交起步也不用这么快,多赶出这几秒钟,其实也干不了啥大事情,出了事儿对谁都不好。 (半岛晨报 实习生徐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