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或入法
2013年08月29日 17: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市人大连日来三次召开座谈会,就《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集环保组织、专家、市民、企业的意见。“增加公众参与度”或将单独成章,列入条例草案。
“大气污染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努力,不是环保局一家的事。”这是所有与会人员的心声。北京市人大法制办主任李小娟表示,“希望能在条例中增加一个章节,专门来说公众参与,用法的力量来引导和推进整个社会意识的提升。”
来自北大的博士生高大应则认为,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首先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而后才是监督权。建议加强信息公开公示,“所有可能产生污染源的点都要有公开,并且重点领域还应该将污染排放的标准公开,让市民更直观地看明白。”
针对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环境保护部原总工程师、环境科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表示,条例应解决好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他分析说,环境税费一定要高于治理的成本,这应该作为原则之一写入条例。
杨朝飞认为,对任何一个违法行为都应该采取双罚制,也就是一方面罚违法的单位,另一方面罚个人。此外,他建议处罚金额要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这样随着物价的上涨,处罚额度才不会下降。
(吴婷婷 邹乐)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