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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一团伙利用微信组织卖淫 被拘留

2013年08月29日 18: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义乌8月29日电(记者 邵燕飞 通讯员 陈正明 周晓)日前,浙江义乌警方破获一起利用微信聊天方式组织卖淫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昵称“句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四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滕某(昵称“露露”)、赵某(昵称“小玉”)、程某、钱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8月22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登记警用地理信息时,发现一宾馆内有卖淫嫖娼行为。后经过侦查和对住宿信息的分析,确定宾馆内的510、511号房有重大嫌疑。晚上8点,警方统一行动,一举抓获“句号”、“露露”等五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胡某等人交代了组织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事实。今年8月中旬,“句号”胡某经人指点,组织卖淫可赚大钱,于是他想起了在微信上认识的好友“露露”滕某。当时,“露露”正在温州一家KTV坐台,他径自赶往温州约“露露”吃了个饭,一起吃饭的还有“露露”的同事“小玉”赵某。“句号”说明来意,邀请“露露”到义乌卖淫,并说一天最少赚1000元。接一个客人按3:2的比例分成,其他费用由他出。“露露”滕某听后当场答应,并约了“小玉”赵某于8月19日到达义乌。

  到义乌后,胡某带领二人在义乌市区的一家商务宾馆开了两间房间,让二人单独入住。然后指点她俩利用手机微信寻找并添加附近的人,之后通过微信聊天方法约嫖客到宾馆房间实施卖淫嫖娼行为。自8月20日至22日,短短三天时间,“露露”滕某和“小玉”赵某就接待嫖客几十人,共计获取嫖资2万余元。

  据嫖客程某和钱某的交待,他们也是通过微信交友认识两位卖淫女的,并经微信两天约他们到宾馆房间完成性交易。

  据了解,涉案犯罪嫌疑人胡某,男,湖北公安县人;滕某,女,湖北利川县人;赵某,女,广西宣武县人;程某,男,安徽休宁县人;钱某,男,义乌市人。

  目前,此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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