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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砀山公安局为对网民处罚不妥公开道歉

2013年08月29日 2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合肥8月29日电 (记者 成展鹏)26日,安徽砀山发生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10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网民于和玉在微博上发布“事故造成16人死亡的虚假信息,被砀山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9日下午16.48分,安徽宿州砀山公安在线官方微博发消息称,原文如下:各位网民:2013年8月29日下午,我局认为对于和玉因发帖与事实不符做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不妥,现已撤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已对被拘留人员及其家属表示歉意,在此也特向各位网民表示歉意,请予谅解。砀山县公安局。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网络一片哗然,有网友评价认为。知错必改,善莫大焉。具有强制力的公权力加之于普通民众,往往会影响甚至改变其一生,用之应慎之又慎,慎之再慎。谢谢。还有网友评价认为,第一次见行政部门道歉!值得鼓励。也有网友评价认为,虽然之前的决定严重错误,但是知错就改,不逞强,这是政府部门巨大的进步,无论如何得表扬一下。

  也有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认为,知错就改虽然可以降低过错,但也要追究问题发生的原因,为什么公权力如此滥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中新社记者19时50分致电砀山县公安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领导已下班谢绝采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注意到,从砀山县公安在线发布微博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内已被转发了3906次,评论1836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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