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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男以剧毒盗狗被判入狱三年

2013年08月30日 13: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肇庆8月30日电(黄耀辉 陈绮霞 麦彦彦)被告人伍某、冼某经事前通谋,以含有氰化物成分的剧毒性物质盗狗牟利,在广东端州区法院被判入狱三年。

  当地法院发言人30日表示,2010年11月底,警方在伍某、冼某住所内搜获毒狗的物质196.69克及固液混合物六瓶。经检验,上述物质含有氰化物成分,属剧毒性物质。

  端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某、冼某无视国家法律,为盗狗牟利,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均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鉴于两被告人投放危险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且能够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均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法官解释,两被告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狗只中毒死亡,而中毒死亡的狗经贩卖流入市场后,会对食用狗肉的不特定人群造成中毒威胁,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行为已危及公共安全,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符合法律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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