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满公司补偿方案堵门口 一人被高管驾车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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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箭员工打着“还我血汗钱”的横幅聚集在公司门口
由于近年来年年亏损,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7月底宣布将停产并遣散员工。因不满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昨日40余名三箭员工罢工并围堵公司大门,一名公司高管在乘车驶离公司时,被员工堵住去路,导致一名女员工被撞伤。
截至导报记者发稿时,该名员工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件 员工集体罢工围堵公司大门
昨天下午,当导报记者赶到三箭公司时,仍有不少身着三箭公司制服的员工聚集在公司门口。公司门口还张贴着两份公告,要求所有围厂员工在9点半前全部回到工作岗位上。
“7月30日,公司突然召集员工开会,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在8月底结束生产并遣散员工。”一位三箭员工告诉导报记者,昨天上午,因为对公司提出的补偿金方案不满意,不少员工聚集在公司门口不开工,其间还与公司管理人员发生拉扯和扭打。
中午12点多,有台籍员工驾车送日籍高管出厂,被员工堵住不让出去。没想到台籍员工突然启动车辆,将挡在车前的一名女工撞倒。后该女工被公司送到医院,目前仍在诊治中。
三箭公司人事总务陈课长告诉导报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已于昨日下午5点左右将治疗款送到了医院。
争议 加班工资是否应计入补偿金
集美区杏林台商投资区劳动仲裁庭的郑院长告诉导报记者,昨天上午,他们有到三箭公司就此事进行调解,但员工们并不接受调解,在尝试了半小时之后,他们只好离去。
“员工与公司的争议主要是加班费是否计入补偿金。”郑院长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厦门市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尚未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应得工资,包括工资与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等,但应剔除加班加点工资、非按月支付的单项或专项奖金。
对此,三箭员工并不认同。“我们也找过劳动部门,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该包括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等。”有员工表示,他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1000多元,而每月加班工资有3000多元,所以主要收入还是靠加班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来算的话,补偿金额显然会少很多。
三箭董事长 补偿金还是借来的
经过几番周折之后,三箭董事长吴先生昨日终于接受了导报记者的采访。
据吴先生介绍,三箭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日本与台湾合资企业,主要从事手机键盘生产。2008年金融危机后公司开始走下坡路,加上现在手机以触摸屏为主,键盘手机逐渐被淘汰,从2008年起公司每年都在亏损,至今已亏了1亿多元。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停工,给员工发放补偿金。
“按照我们原来的计算,遣散200多人需要200多万元补偿金,按照劳动部门的核算,需要300多万元。”吴先生强调说,目前给员工的补偿金已通过劳动部门核查,是有备案的,而且还是通过他借外债得来的。
对于员工堵路之举,吴先生表示不理解。他说,公司从来没有迟发过员工工资,也没有因经营不善降低员工工资。宣布要遣散员工后,为了表示歉意,公司还为每名员工准备了1000元的离职慰问金,“这还是我和日本合作伙伴特地打电话争取的”。(海峡导报记者 温添赋/文 梁张磊/图导报记者 温添赋/文 梁张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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