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以假身份入职酒吧 客人刷卡时盗取密码
2013年09月02日 10: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用银行卡消费时,应加强防范意识,以免银行卡资料被泄露。昨日蓬江法院公布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的审理结果,被告人林某伪造的银行卡骗取近5万元获刑两年六个月。
2012年6月26日,林某持吴某丢失的身份证登记入职资料,入职蓬江区某酒吧做服务员。同年7月8日晚上,林某在酒吧一楼大厅利用罗某刷卡消费之机,偷看罗某刷卡密码,同年8月8日被酒吧发现后,林某离职。
2012年8月27日凌晨,林某持罗某银行储蓄卡的复制卡,在佛山市顺德区某分理处某ATM机处,转账40000元到另一银行储蓄卡(户名李某)账户,并提取现金9800元。同年10月2日19时,民警抓获林某时,在林某处缴获(户名李某)银行储蓄卡一张和姓名为吴某的身份证一张。
法院认为,林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作案,骗得现金49948元,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
【编辑:王硕】